之前聽朋友在說
他被邀請去當某公司的負責人
每個月可以領三十萬的薪水
結果後來跟金主鬧不合,對方一怒之下
把他以公司負責人開出去的票全部跳票
搞到他現在為了那些錢在想辦法
要合作真的是要慎選對象啊
作者:
TANEKI (TA NE KI)
2017-07-07 17:41:00這個不就是他所要承擔的風險嗎...不是要慎選合作人...是你朋友自己腦子要精光吧...讓他掛負責人領三十萬乾薪???用喀逃屋修都知道怪怪阿...一堆摸摸茶 酒店都馬去找遊民掛負責人人頭 沒事你薪水領爽爽 出事你要出來扛 傻傻的欸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7-07 17:58:00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1
作者:
iuo (iuo)
2017-07-07 20:14:00對方應該是預謀撕破臉的
沒事真的不要亂當掛名負責人、也最好不要相信只掛個名就可以每個月拿錢這種鬼話,最近才剛聽說只掛個名然後就碰到法律糾紛被告到脫褲的案例,還一毛錢都沒拿到,可憐的年輕人....
作者:
nec123 (Ting)
2017-07-07 20:20:00我以前GOOGLE過 第一篇就說借人頭法律上沒事 大家還是小心點
作者:
mjcc (小魯妹)
2017-07-07 21:36:00正常邏輯去想 如果完全沒問題,沒做事還可以月領30萬這種好事大家早就搶了那還能輪到你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