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姨 昨天被酒駕的車子撞 我阿姨有二段式轉彎
但是還是被撞了 回到正題 警察抓酒駕不抓這種到處亂跑撞傷我阿姨的人
然後小名家做回收 他爸爸大明酒駕 在附近的地區
做回收很辛苦酒駕不對
酒駕開快車也是垃圾
但是台灣的法官呢對於酒駕開快車的人偏偏還是輕判
我們來討論一下 酒駕法律是不是太輕了
0.22酒駕 跟0.65撞死人(撞傷人) 那撞死人(撞傷人)的應該要死刑or10年阿
為何可以交保 0.22酒駕還要被吊銷駕照一年
況且小名家的回收地在附近 因為小名很辛苦 大明出門個兩分鐘就被警察跟
吊銷駕照1年 兒子辛苦做回收 大明一年不能開車
撞傷人卻交保 台灣法律是不是有問題
整篇重點:一個做回收爸爸幫載回收因為爸爸心情不好 小量酒駕 酒測值0.22
還被吊銷駕照一年
另一方酒駕撞傷人(聽說酒測值0.65) 卻交保 受傷的人卻還在加護病房 卻交保
同樣都是酒駕 為何一個被吊銷駕照一年 另一個可以交保呢
警察酒駕應該要抓這種開快車撞傷人酒駕阿
偏偏抓做回收很辛苦 才出們1分鐘酒駕的人 重點是才0.22酒測值
法律是不是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