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台灣是一個極注重女生外表的社會,“男財女貌”是判斷社會上男女價值的重要依
據,而在這樣的社會體制下被判定成醜女的女生,不就等於被判了死刑了嗎?
以我從小到大生活在台灣的經驗來看,幾乎從小時候開始,所有男生只會喜歡漂亮的女生
,其他的普妹龍妹一律被取笑調侃謾罵,根本沒男生會把你當一回事。
而如果有喜歡的男生的話,礙於自身只是醜女,也是不敢說出來,只能看著喜歡的男生跟
正妹在一起,內心默默流淚。
然後長大了要找工作又因為長得不好看處處碰壁,很多公司就算是不用看外表的職位也會
按照外表排名錄取,女生要找工作搞得跟選美一樣,稍微醜一點的就落榜了,然後正妹又
有無限輕鬆高薪的工作機會,舉凡sg、網拍、直播,甚至是去接飯局或是被包養去酒店,
都可以輕輕鬆鬆就賺到我們這些普龍妹一輩子也賺不到的金錢。
然後正妹就算亂搞男女關係,跟一堆男人雜交多p亂搞,玩爛了還是有工程師宅宅回收,
運氣好的還有可能嫁給富二代當少奶奶,婚後還可以拿著老公的錢繼續跟帥哥小王亂搞,
甚至讓有錢老公幫忙養小王的小孩,完全爽到極致的人生啊!
但是醜女可能就一輩子孤老終身,可能老了就貧病交加,死在出租的公寓小套房裡,可能
都爛掉發臭了才被鄰居檢舉報警,最後被社會局收掉吧!
所以醜女生在台灣是不是真的很可憐啊?感覺醜女生在歐美比在台灣爽多了……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