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相親了跟
這是對象就比較普通了
家世一般,月薪五六萬
還記得最後一次約會的時候聊到
我妹之前跟他男朋友說
她要幫他出一半的錢買房子
不過她希望房子登記她名下
對方聽到有人要幫他出一半他連忙說好
過一會兒他打電話來說
他媽罵說房子不能登記在老婆名下只能登記在老公的
就因為這件事情我們家都爆氣
一致跟她說妳嫁過去
婆媳問題應該會很大
最後雙方都不了了之
聽完她就問我說
你有房子嗎?或是你願意愛我,買一棟房子登記在我名下嗎?
我想了一下說
我短期內絕對沒有錢買房子,不過我之後會分到一棟透天厝
妳不介意的話,我們可以先在那邊住一陣子,之後有買房子在登記給妳
她一聽到有房子馬上就說她要
我回答那是祖上分下來的,妳怎麼可能分的到
她說我可以送給她啊
我說開玩笑,妳知道贈與稅要多少錢嗎?我根本沒多餘的錢去繳
她說她不管,而且我要把其他親戚搞定,她不想聽到流言蜚語
我思考了一下說
這樣好了,我有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妳既可以得到房子,也可以避免親戚的閒話
她急問甚麼方式
我說你只要在祖先前擲得連續三個聖杯,
我保證其他的事情我一個人扛下來沒有問題
她訕笑了一聲說
甚麼年代了,還搞這種不科學的事情,我說擲筊就是機率而已啊
我說既然如此,就數學機率去算,連續三聖杯是1/8的機率,就看你願不願意試
她臉上一陣青一陣白
我就跟你說,我不信了,幹嘛那麼無聊
這房子我要定了,幹嘛我要做這種事情
就這樣我們倆吵起來了
她最後就落下一句
我就不相信找不到一個願意把房子給我的男人
頭也不回的就走了
究竟房子要在誰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