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加重性侵害及性騷擾等罪罰則(連署中)

作者: na99 (na)   2017-08-04 21:12:07
https://goo.gl/9kFrT6
尚須4755個附議
附議期限倒數39天
雖然標題有點聳動提到「閹割處理」
不過~其實有很人道的化學去勢
可以幫助性犯罪者改變這種傾向
但不會真的閹割他們,使他們喪失繁殖能力
目前德國、美國、義大利、哥倫比亞、薩爾瓦多、
多明尼加共和國、阿根廷、波蘭、韓國都有實施
希望這個連署可以讓司法機關正視
更有效矯正性犯罪者的問題
作者: applexdot (蘋果點點(有毒蘑菇勿食))   2017-08-05 19:23:00
勿忘馬幼興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5 17:52:00
排除誣告的話?討論這種事情還能排除某些要件喔XD
作者: gold9450412 (一塊錢)   2017-08-05 17:34:00
排除誣告的話 還行吧 性侵性騷擾 再犯率非常高連美國都實施的話 確實有討論空間 沒必要直接打翻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8-05 17:49:00
所以我覺得偷竊犯要化學截肢,直接移除手部肌腱,酒駕則是移除腳部肌腱,這兩者的再犯率都很高
作者: rainmenismee (ㄚㄚㄚㄚ挖幹哩老ㄙ)   2017-08-05 16:45:00
我確實邏輯不好 這樣還要連署???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8-05 07:04:00
樓上你沒看錯,那就是自助餐免錢自助餐超好吃
作者: timmy999 (憤怒a阿宅)   2017-08-05 06:37:00
笑死 這邏輯學人家改革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5 06:44:00
萬用自助餐?有人拿女性服兵役,比喻這個提案連署,這不是自助餐什麼才是?我贊成性侵犯的部分,但是這麼寬的性騷擾定義,衍伸一堆亂象誰要解決?每次說要男生為自己爭權利,來看看現在男生出來爭取又說什麼了亂告造成的問題,草草推給法官就了事?主張廢除死刑的前衛法律系不是說,法官總是有可能犯錯,沒有一套完美的司法體系,怎麼現在到了性侵案、性騷擾案又能接受法官犯錯了?
作者: na99 (na)   2017-08-04 21:13:00
離通過還很遠,還差4724個連署,請大家幫忙,謝謝
作者: wtf426 (Ayn)   2017-08-04 21:14:00
推 強烈支持化學去勢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8-04 21:15:00
改分類 刪他板推文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8-04 21:15:00
限縮性騷擾範圍我就連署
作者: wtf426 (Ayn)   2017-08-04 21:15:00
人權團體乖乖閉嘴吧 張開口前請看看其他「先進」國家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8-04 21:17:00
然後化學去勢真的聽起來很恐怖...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1:17:00
贊成性侵犯的部分,但是不贊成性騷擾,性侵犯判決還比較嚴格,至少很多亂告的最後判決無罪,現在性騷擾的判斷範圍這麼寬,上次都有人宣稱PTT上發的文性騷擾她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8-04 21:20:00
樓上不要偷嗆女權主義者喔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7-08-04 21:21:00
說真的很多性犯罪不一定是要滿足性慾
作者: HuiHuiWolf (喵喵喵喵喵)   2017-08-04 21:22:00
已連署 真的受夠了滿嘴謊言、不尊重人的變態
作者: papkkpa (papkkpa)   2017-08-04 21:24:00
有數據嗎?就幾個字?不會因為不舉更加憤怒用其他方式傷害別人嗎?不要自做聰明了。看不到數據只是民粹作祟了。
作者: meowde (甜水胡同)   2017-08-04 21:27:00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8-04 21:31:00
要不要順便加重誣告?
作者: wtf426 (Ayn)   2017-08-04 21:34:00
化學去勢不可怕啦 你就想成給他一堆SSRI讓他陽痿就好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8-04 21:35:00
這明明就廣告文好嗎?廣告拉人去聯署還不算哦
作者: wtf426 (Ayn)   2017-08-04 21:35:00
本質一樣的 如果某些人腦部就是慣性性侵 那該做的就是治療目前癥結點在於如何量化並訂立標準 不過話說回來精神科整天扯多巴胺血清素結果也沒有量化標準這方面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8-04 21:39:00
隨便舉一些國家,完全沒有其他證據,嘩眾取寵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8-04 21:41:00
好奇各國作法流程是什麼,心理諮商輔導又怎麼做的⊙_⊙
作者: mamaes (mamaes)   2017-08-04 21:43:00
寫這麼少,跟isis對付同性戀的手段有什麼兩樣.......
作者: YenPcman (Pcman)   2017-08-04 21:43:00
支持化學閹割,但怎沒灌泥填塞?國外女狼師性侵男童、青少年看到好幾起...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7-08-04 21:45:00
推「梅根法安」公布加害者照片姓名
作者: poeoe   2017-08-04 21:46:00
誣告性侵和性騷擾一起加重再支持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7-08-04 21:46:00
推「梅根法案」公布加害者照片姓名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1:50:00
認同梅根法案,那種亂告性侵的,也應該比照列入公布姓名的類型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7-08-04 21:50:00
什麼資料都沒附就上來討連署,閹刑跟犯罪率下降就算有關也不符比例原則好嗎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風 徐如林)   2017-08-04 21:51:00
女性性騷擾男性怎麼去勢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1:58:00
沒修法就已經一堆亂象,光是性侵害跟性騷擾定義都有爭議,造成很多人白白被告,獲判無罪名聲都毀了,真正實施化學去勢亂象會更多
作者: papkkpa (papkkpa)   2017-08-04 22:00:00
非專業就要研究怎樣才算專業,而不是盲目發這種提案要人連署。司法改革不是閹割掉就是改革。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8-04 22:01:00
我只問一句,事後證明所謂「加害者」的清白,證明是人渣陷害他,他被傷害的名譽找誰討?還是像現在的女權網紅一樣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閉口不談?
作者: papkkpa (papkkpa)   2017-08-04 22:03:00
「勿忘阿翰」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8-04 22:06:00
對,勿忘阿翰,那麼多自詡女權主義者的網紅咒罵他,事實證明他的清白時誰道歉了?改革怎麼能躁進?沒有配套是在爽用bug等薛一波還是想創建優勢性別主宰的社會?
作者: papkkpa (papkkpa)   2017-08-04 22:11:00
小朋友,不要隨便幫人背書,別傻傻為人做嫁。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8-04 22:16:00
如何防止濫訴? 「不要碰我肩膀!」就是無限上綱的個人權益,你如何防止濫訴?近期最經典的例子,馬幼興,司法還他清白,但誰來補償他的名譽、精神、與事業損失?通過這個連署會否造成更多社會問題?僅憑片面的訴求卻缺乏完整的配套,實在難以苟同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8-04 22:25:00
那你幹嘛怕性侵性騷怕到要加重刑罰?照你的說法,行得正做得直就不用怕了不是嗎?如果我可以有小孩,我不只不希望他被施加性暴力,我亦不希望他被誣陷毀去前途講得好像被陷害的人都是自己的問題,這叫做檢討被害者,懂嗎?
作者: NicECooKiE (大魯宅)   2017-08-04 22:30:00
很抱歉我沒辦法提供協助,原因是我不了解需要修改的理由,請問有任何網頁資料可以提供大家瞭解嗎?否則這只是單純煽動大家去連署而已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04 22:32:00
重點是處罰合不合理好嗎,不然照你這邏輯,闖紅燈死刑要不要?「你不要闖紅燈就好,怕屁啊」是這樣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2:34:00
因為事情是一體兩面啊,女性主義者不是希望男生自己為男生的權利發聲嗎?怎麼現在男生提出身為男性擔心的部分,又變成我們在打壓?
作者: shaqie (shaq)   2017-08-04 22:36:00
這算什麼改革,什麼論據都沒拿出來就認為加重刑罰能降低犯罪率才是最不用腦袋的想法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8-04 22:37:00
我覺得可以,你這反串很傻花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04 22:37:00
我認為監控性侵犯是可行的,但是關於化學去勢,拜託你查個資料看看那有甚麼壞處好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2:39:00
梅根法案也是個不錯的做法,但是要同等把亂搞性侵的人公布姓名,這個社會不應該讓濫用司法的人好過
作者: NicECooKiE (大魯宅)   2017-08-04 22:40:00
綠明顯,是否應該在文中提出此修法的需要性根屬性以及解決力的論證,如同辯論場上所做的立論,讓大家瞭解這個議題為何存在,以及該如何解決等等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7-08-04 22:44:00
比例原則沒聽過?不然偷竊剁手要不要?反正你行的正坐的直
作者: rainmenismee (ㄚㄚㄚㄚ挖幹哩老ㄙ)   2017-08-04 22:48:00
什麼都不知道就去看資料 不要講得好像什麼都不知道很猛一樣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7-08-04 22:52:00
我個人覺得誣告或犯姦淫應該用石頭砸死才對不要誣告就沒事了 對吧
作者: catfishdo (抹茶花生醬)   2017-08-04 23:01:00
沒有妥善規劃 根本民粹
作者: haruhitokyon (James)   2017-08-04 23:01:00
同意!! 同理台女誣告性侵也順便割一割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8-04 23:03:00
第一次看到綠明顯讓我笑了XDDDDDDD
作者: kkmoon5566 (56小弟)   2017-08-04 23:07:00
支持,台灣幾乎每天都有性侵的新聞,超誇張這跟污告是兩回事,是否有罪,法官自有定奪而且若真的是污告,也不會被化學去勢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04 23:11:00
每天有新聞又不代表犯罪率高,不然很多國家都私了的還有說誣告不會被化學去勢我也是醉了都有無辜被處死刑的了,更不要講化學去勢還是你相信誣告一定會還你清白?這個沒人敢講吧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13:00
推明顯,你不覺得這跟要求女生要當兵又沒有配套措施的那個連署有87.87878787%像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04 23:14:00
哪裡像?我真的建議你去看看化學去勢的問題所在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14:00
女生都能當志願役了,需要什麼配套XDXDXD難道當志願役可以,當義務役變成不行了啊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15:00
自助餐真的好吃好吃,不要錢儘管吃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04 23:15:00
葉門直接把性侵犯開槍打死,想必是你心中的天堂連印尼醫師組織都說化學去勢不道德了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16:00
加重責罰,但有避免誣告的措施嗎?D大我想你會錯我的意思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18:00
那女生當義務役比喻完全錯誤啊,無視現在部隊裡面的女兵女官嗎?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18:00
我要表達的是,這種不嚴謹的提案方式,通過率約87ppm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04 23:18:00
關於化學去勢,那個我是在跟原po講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8-04 23:19:00
女性當兵明明是另外一個問題,亂類比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20:00
但這兩者的共同點:沒有嚴謹的配套與立案措施,所以不會過我指的是關於那個"聯署"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22:00
女性都能簽志願役了,部隊已經有餘裕收女兵,怎麼可能沒有什麼配套,不然簽假的嗎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22:00
我今天發一個連數:核一核二因年久,所以應該立即停用的聯署
作者: nooon (嚕嚕嚕)   2017-08-04 23:23:00
女生性侵的誣告的要不要用水泥把陰道填起來阿 ?要的話我可以同意連署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8-04 23:23:00
如果是女性當兵連署的話,印象中過了數次,但都被相似的理由打槍,打槍理由也沒有配套不足問題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23:00
這個化學去勢在台灣完全沒有做過,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23:00
就算聯屬的人破萬好了,但這一樣無法實行或立法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04 23:24:00
其實化學去勢那個根本不用用配套之類的理由就能打槍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24:00
女義務役打槍的原因是因為國防部唬爛兵源足夠,國防部才不敢說國軍沒有配套接納女兵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25:00
但是算了,這也不是這篇的主題,重點是化學去勢遇到亂告性侵、性騷擾的問題,沒有任何解決的辦法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25:00
當兵那個別扯啥女權嘞拉,你知道推動這個立法的立法委員會損失多少選票嗎?我才不要推動咧?繼續傳$$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26:00
尤其是目前喜歡推出寬鬆的性騷擾標準,這樣產生很多亂象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8-04 23:26:00
其實很多時候性侵根本跟性慾無關,而是權力問題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26:00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QQ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27:00
所以你承認根本不是配套的問題嘛,事實上就是選票問題嘛選票就選票,投票的人本來就自私,根本不是如你一開始所說的配套問題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27:00
關於當兵,配套應該是官方的"官腔"式回覆總不能光明正大的縮:輪家鳩四不想當兵壓,倫加XX耶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28:00
事實上國軍要接納女義務役完全沒有問題,把問題推給配套根本就是逃避義務的藉口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29:00
我的選票怎摸半,我要靠選票賺錢養家(小三?)耶但是你不得不說,"配套"這東西表面上真的很合理很漂亮的言詞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30:00
所以我一向不期待台灣會推動女義務役啊,因為人總是自私的,投票時會很老實,女性服兵役只是性別平等路上必要推動的一環,如果逃避這個義務就不要說自己主張性別平等除了自私的選票理由,完全沒有一個人提得出反對女性服兵役的理由但是我們提得出反對化學去勢的理由,這就是為什麼兩者之間有差異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31:00
這時候就套用你樓上說的:自助餐便宜又好吃CP值超高但是m大別多想了喇,這提案通過率頂多87ppm當笑話看就好然後跟女權服兵役一樣的官腔式回應回到他臉上"配套措施"呢?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34:00
我只是把女性服兵役推動成功失敗,看成一個人性別平等指標之一啊,如果這個都不敢推動,不要說自己主張性別平等了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34:00
我覺得這樣很有趣,所以跟大家分享一下XD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35:00
所以台灣沒有一個真正主張性別平等的群體啊,多半是大吃自助餐的,我都當成笑話看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36:00
哀,都蛇抹年代了,還在兩性平等,既然要吃自助餐,大家憶起吃杯反正你也知道的麻,傳統父權除了養女人外,可以養三妻四妾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37:00
很好,這種話不用跟我說,去找台灣那些自稱為性別平等努力的人說吧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37:00
既然她們喜歡當三妻四妾就給她悶當杯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4 23:38:00
Gogogo,去說吧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4 23:38:00
等到色衰愛弛,淪落為小三,在那邊怪男人花心對了,自助餐也不適每個人都吃得起的喇,要吃之前先照鏡子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8-04 23:57:00
魔鏡呀魔鏡,請問我能吃自助餐嗎
作者: BreezeMaple (BREEZE)   2017-08-05 00:03:00
啊你什麼都不知道就在支持拉連署 有說服力嗎
作者: ggreeaart (Great)   2017-08-05 00:22:00
作者: henry7448 (P=MC)   2017-08-05 00:34:00
就割了吧 垃圾生出來的也是垃圾
作者: au355 (香)   2017-08-05 01:04:00
支持
作者: osuv (歐叔符-勝丼騎士團)   2017-08-05 01:14:00
噓文的是犯罪預備軍 先抓去去勢(誤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5 01:23:00
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洗帽帽;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洗腳腳自助餐無罪,大家憶起吃八~~像m大當個屈原多笨R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7-08-05 01:28:00
你的理由過於濫情
作者: tddt   2017-08-05 01:30:00
性騷擾定義?目前法官水準 還不夠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7-08-05 01:39:00
這邏輯我也是無法理解,呵呵內容完全的空洞,一昧的認為人道去勢才是解決方法
作者: brad850402   2017-08-05 01:56:00
反串
作者: idleventus (雨織)   2017-08-05 02:06:00
幫補血,這種文總是有人萬用自助餐回應。誣告和被性侵的案例比例有多少?性侵犯再犯率有多高?能不能去查一下。其實我不認為化學去勢能解決問題,畢竟要達成性滿足有很多種做法,個人比較傾向處以極刑或真的死刑,不過這在臺灣是不可能發生的。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5 02:16:00
樓上,請問誣告的機率又是多少,你要不要先去法務部查性侵的起訴機率。那性侵案件不起訴的人是不是要被水泥灌陰道?因為她們可能會再犯,阿對了,你可能會希望處以極刑或死刑
作者: idleventus (雨織)   2017-08-05 02:28:00
不過看了一下提案內容其實有點太草率了...性騷擾同性侵害處分也滿詭異的。整體來說不夠成熟。
作者: SinkLife (黑屋瓦)   2017-08-05 02:30:00
不起訴不代表誣告 不然為什麼有些人被誣告之後保障自己而提告誣告 卻被判不起訴
作者: idleventus (雨織)   2017-08-05 02:32:00
回d大,我不介意喔,無論男女只要是性侵犯都該處以極刑,因為這行為對被害者是一輩子的陰影,甚至嚴重影響精神狀況與心理健康。此外我也不反對女性義務役。另外,性侵不起訴的原因有非常多,例如是親屬、親戚性侵,或是一些平常關係很近的人,特別容易受到人群壓力而被迫和解、不起訴。
作者: SinkLife (黑屋瓦)   2017-08-05 03:06:00
怒噓原PO的條文差 但跳針其他議題有事嗎?1.男女平等是觀念/道德層面 犯罪是法律層面我支持女生服兵役,但這跟性侵有關係??2.原 PO 所想執行的法條,必須是性侵/性騷擾成立。如果是被誣告還被判性侵成立,最大的問題是法官吧?而且這已經不是名聲問題而已了3.問怎麼回覆被誣告的名聲無論是那種犯罪(竊盜 強盜)的受害者,想要回自己的權利,除了非法暴力,就只有走法律一途。不是只有誣告特例。但如果法律還不了你公道,可能就要考慮連署修法了。4.在無法相信法律能保障自身的時候,只能自己保護自己,不論性別推一個 希望原PO再接再厲 做好功課 (我認為你的第一個法條可能只會有反效果)
作者: michiechan (貓米粉)   2017-08-05 04:24:00
已附議
作者: king72433 (TTO-55)   2017-08-05 04:52:00
現在誣告比例太高 建議誣告性侵不起訴要有刑罰
作者: Morigan (低調是我的風格)   2017-08-05 20:15:00
女性誣告的也要化學去奶+去逼,我就幫連署更正,是亂告的
作者: winnievm3 (winnie1234)   2017-08-05 21:44:00
感謝那些噓文的,你們的說法讓我覺得一定要連署,原來還有這樣的思考方式存在
作者: SinkLife (黑屋瓦)   2017-08-05 22:33:00
老是把人貼標籤 從頭到尾沒說法官犯錯沒問題 但法官犯錯的問題已經是大到要另開討論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5 22:55:00
所以法官有犯錯的可能亂推動這個很危險啊這不是主張廢死的理由之一嗎?怎麼講到性侵就轉彎?每次提到濫訴,這裡的反應就一副沒甚麼的樣子性別平等根本只是一個假議題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8-05 23:37:00
已經連署!我們應該重視這個議題 加害者不論男女 都不該繼續犯罪司法更不應該輕判犯罪者
作者: SinkLife (黑屋瓦)   2017-08-06 00:01:00
一開始我就回"怒噓原Po法條差"了呀 為什麼話題又跳到廢死? 女版的關注點向來性侵多些啊 容易罹患乳癌的人對乳癌訊息關注多些的心態啊。 對性侵誣告就認識不足怎麼討論犯法的事要嘛討論如何保護自己 要嘛討論法律流程 不想討論誣告如何保護自己 那檢討誣告的法律啊 兩者都不想根本就只是討拍不是討論 但討拍時用一副全世界都對不起我的語氣 還願意給拍的人會多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06 00:02:00
問題是兩者問題會同時存在啊,當然要一起討論啊問題不能說因為懶得討論,就先假定可以獨立看待今天加重性侵性騷擾的刑罰,必定會影響到被濫訴的人這就是為什麼我以廢死的觀點來舉例因為廢死主張將死刑廢除有部分基於司法的不完美我反對任意加重刑責也是基於司法的不完美
作者: plmokn (plmokn)   2017-08-06 00:19:00
已連署希望性侵累犯直接死刑!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7-08-06 12:01:00
剛剛a了一下id 會不會是同個人啊?http://i.imgur.com/Nni5Ks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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