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陳猩事件大家是不是搞錯重點了?

作者: fangbr (小肥)   2017-08-22 19:56:58
今天陳猩獲判無罪
一堆人就在笑那些護航的騎士團被打臉
但小妹我很納悶
陳猩無罪,很意外嗎?
這不是早在預料之內了嗎?
大家都搞錯重點了吧?
陳猩之所以會被炮
從來就不是因為什麼權勢性交或誘奸
而是因為他是一個玩弄女學生感情的老渣男!
林只是其中一個受害者之一罷了
問題是這種玩弄感情的
頂多對不起他老婆
偏偏他老婆「剛好」選擇原諒
目前根本無法可罰
只能在道德上譴責他
偏偏這種人就是臉皮厚
道德譴責對他根本不痛不癢
反正賺也賺飽了
退休頂多沒女學生X而已
小妹我納悶的是
前陣子他女兒「鬧」自殺
他錄音說:
請大家高抬貴手
不要謾罵他的家人
一切由他自己承擔
但我們目前看到陳猩承擔了什麼?
就只有承擔律師的委託費吧!
一個大男人敢做不敢當
只敢躲在背後砸錢請律師
這種人也能當老師?
偉哉鬼島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8-22 19:59:00
不如你說說,你想要他承擔什麼,去死嗎?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2 20:00:00
因為本來就是很低層次的感情糾紛... 請自行解決
作者: MonkeyCL (猴總召)   2017-08-22 20:00:00
重點是這個社會,包含司法都對女性非常的不友善
作者: fbixx500 (噗嗤)   2017-08-22 20:00:00
水準低落
作者: Rex1009 (冬の影)   2017-08-22 20:00:00
那妳說說騎士團整天詛咒不同意見人士要附什麼責任
作者: minna (是個人妻)   2017-08-22 20:00:00
你知道就好,PTT就是有人用風向判斷是非,超級搞笑
作者: Pujols5 (Albert Pujols)   2017-08-22 20:01:00
沒有意料之內喔 那時候有一部份一直說陳星一定有罪喔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2 20:01:00
不然那些拐工具人的女性也要立法處罰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8-22 20:01:00
可以理解你 法律作不到的 就開始從社會性上把他抹煞
作者: kilikili (形而上學女孩)   2017-08-22 20:01:00
3F說的司法都對女性非常的不友善 因為早期訂法的都男的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7-08-22 20:02:00
你搞錯了 是不起訴 不是無罪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8-22 20:02:00
很多人都是這麼想啊 私法正義
作者: violegrace (雷姆雷姆雷姆)   2017-08-22 20:02:00
這樣利用工具人的要負甚麼責任? 自殺? 就討罵而已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8-22 20:02:00
有弊案我希望趕快查,抓到趕快關。然後他目前處境之外要負擔哪些呢?家破人亡?斷手斷腳?原Po你想到了嗎?
作者: ylshpiliman (秋水不染塵)   2017-08-22 20:04:00
不起訴≠無罪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8-22 20:08:00
道歉喔,我覺得好輕好廉價,還是全民繼續罵他好了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7-08-22 20:08:00
霸氣 但在仇女版會被噓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8-22 20:09:00
不合我意皆仇女^.<
作者: xantheholic (台南水原c子)   2017-08-22 20:09:00
意料之內+1但把他家搞臭94爽辣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7-08-22 20:09:00
他誰?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2 20:09:00
咦? 原來這邊是仇女版? 腦子清楚的是仇女?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8-22 20:11:00
幾十個證人論述兩情相悅叫玩弄,這樣就不是很懂啦⊙_⊙
作者: fbixx500 (噗嗤)   2017-08-22 20:12:00
那些整天喊仇女的都跟林奕含陳星很熟 都知道他們之間發生什麼事XD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8-22 20:22:00
大家都知道啊
作者: pokemon100 (寶可夢)   2017-08-22 20:35:00
國人社會太重道德貞操了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08-22 20:44:00
之前明明一堆人講強姦,是很多人說最多只能算騙炮好嗎?然後當時很多人吵通姦應該要除罪化,現在反而批他偷吃。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2 20:54:00
大家都知道,意料之內?前幾個月說什麼儀隊教練性侵案可以當判例的,現在又裝死當作沒這回事了啊
作者: YuWen91041 (魚丸)   2017-08-22 20:59:00
只能靠社會來抵制,畢竟法律不能因人而異
作者: rainmenismee (ㄚㄚㄚㄚ挖幹哩老ㄙ)   2017-08-22 21:01:00
老師不能請律師???他出來會直接被打死吧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08-22 21:03:00
沒辦法 誰叫騎士團的重點一直節節敗退
作者: shoinchang (orange)   2017-08-22 21:07:00
多年以後才知道是姦 不起訴不等於無罪
作者: qize1428 (倫)   2017-08-22 21:26:00
平行世界?
作者: athena0610 (飆飆)   2017-08-22 21:36:00
同意。本來就預料之中 人都死了沒人覺得告的成只有那些以為只有自己知道會告不成的人沾沾自喜罷了看到那些自以為可以打臉的人覺得真噁心到現在我都覺得一堆媒體當初報導此案講到名字就消音對照當時另一個學生案件完全不同的反應就覺得荒謬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8-22 21:43:00
對啦,那些證人全都想害林作家萬劫不復,都是陳星幫兇
作者: dogdudu (yi)   2017-08-22 22:15:00
哪來的其中之一???
作者: alepp123 (等差級數)   2017-08-22 23:20:00
是覺得陳星一個人沒辦法通姦啦
作者: hat13201 (J D从)   2017-08-22 23:46:00
豬隊友兩邊都有啦,本來就沒有人能阻止那張嘴要說什麼,什麼一定是性侵這些臆測都在南檢不起訴中獲得證實澄清非事實又怎樣?就是一個結果出爐,贏得法律的認同就代表你可以把悲劇當笑話看,把死人笑到在地下哭嗎?很會落井下石還會在意那些人嘴說的所謂的詛咒哦,那未免也太可笑了吧?
作者: graywind2010 (豬豬)   2017-08-23 00:03:00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8-23 00:20:00
笑74團=笑林嗎?笑林的去譴責他,笑74團的要說是笑林,呵呵,真侮辱
作者: a0921526956 (Rttjkly)   2017-08-23 03:46:00
交往時已經不是師生關係 再者補習班師生不能交往?馬克宏跟他老婆也是師生關係 是台灣太封閉還是怎樣
作者: phew18 (休士頓)   2017-08-23 04:54:00
更嚴格說來2人是被林父母逼分手 不是陳甩的 怎稱玩弄?如果沒被逼分手 偷吃關係可能還繼續保持下去
作者: ggreeaart (Great)   2017-08-23 08:11:00
補血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8-23 08:20:00
懶較 一隊說強姦的
作者: bbbing (無)   2017-08-23 08:51:00
講別人的都很會講
作者: somefatguy   2017-08-23 09:06:00
當然不配當老師,但他也不是正式教師只是補習班老師。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7-08-23 09:45:00
中肯 日創社弊案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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