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幾篇不停的看到關於戀情年紀的差距
如果年齡差距過大,社會經驗差距也很大(例如陳星、林奕含)
這樣男方利用自己的優勢,誘拐涉世未深的小女孩,許多人都認為不妥當
並且認為在這樣情況下的戀情是不健康的,或許合法,但道德上可以批評
所以想問問大家,尤其是前幾篇的那幾位大大,還支持爺孫戀嗎?
印象中之前不少人認為這是自由戀愛,
挺同那時更是高舉真愛從來不應受到限制,
那時女方爸爸出來說要告男方略誘,還被整個社會噴呢,
希望前面的各位不要雙重標準唷
林奕含已經走了,這個妳們還能拯救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14/988660/
哦最後想跟大家分享小故事,
我奶奶16歲時嫁給40歲的我爺爺
奶奶到現在還是跟我說爺爺當年有多愛他
年紀真的不是問題,
而是要看感情雙方懂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