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誣告性侵的案件真是越來越多惹

作者: skyai (馬桶洋行)   2017-09-07 10:55:48
第一則跟第三則放在一起
真的很好笑耶
只會看表面
你明白第一則跟第三則差在哪裡嗎
第三則真的就是女的問題 女的自己也坦承誣告
能夠將這兩則並列討論
可笑至極
※ 引述《sading7 (sading7)》之銘言:
: 先看誣告性侵新聞三則
: 林奕含案送再議 陳國星維持不起訴處分
: 補教名師陳國星被控涉嫌誘姦作家林奕含案,台南地檢署上月以罪證不足,將陳國星不起
: 訴處分。南檢依職權送台灣
: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檢察署再議,經再次偵查,確認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陳國星涉有強
: 制性交等罪嫌,維持不起訴
: 處分。由於林奕含家屬未對陳星提告,無再議權,不起訴處分已告確定。
: 南檢指出,民眾告發陳國星涉嫌妨害性自主等案件,經檢察官於偵辦期間傳訊被告陳國星
: 、林女醫師、高中老師、高
: 中同班同學、補習班同學、大學好友、同心補習班負責人與行政人員、閨蜜、諮商心理師
: 、基金會律師與社工、作家
: 好友、陳國星妻子、林女父親友人、林女前男友、林女父母與夫等證人,扣押陳國星行動
: 電話,並依職權調閱與本案
: 相關醫療紀錄、心理諮商摘要報告、法律諮詢紀錄表、DiSpBBS網站有關註冊帳號、IP紀
: 錄、電子郵件信箱申請紀錄
: 等相關卷證及證人所提供之林女等小說作品、林女寄送予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電子郵件(
: 含新聞記者會說明稿)等,
: 予以分析比對,認無具體犯罪事證,因此為不起訴處分。
: 但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的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
: 、犯強制性交而致被害人羞
: 憤自殺、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等罪嫌,須依職權送台南高分檢署再議。
: 台南高分檢署今指出,就上開卷證資料逐一審核,查無積極證據足證陳國星涉犯上述罪嫌
: ,原處分以罪嫌不足,處分
: 不起訴,核無不當,應予維持。
: https://goo.gl/7fw69Q UDN
: 只聽說無實證 桃產總性侵疑案簽結
: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被指爆發集體性侵疑雲,桃園地檢
: 署分他字案調查近5個月,因查無實證於昨天簽結。檢方說,經傳喚被指涉遭性
: 侵、性騷的5名被害人與相關證人,其中4人均指並無其事,最初在臉書PO文指稱
: 被害的A女則稱「不想再回想,也沒辦法回想。」另在PTT八卦版上的「爆掛!桃
: 產總產工會性侵事件真相」文章,經查是發文者的臆測及杜撰
: 已辭去桃產總秘書長職務的姚光祖,感謝檢方還原真相。
: 桃產總︰感謝檢方還原真相
: 桃產總昨天表示,此事件導致許多重要的勞工議題被扭曲和抹黑,感謝檢方還給
: 相關人員清白;已辭去秘書長職務的姚光祖表示,事件後他辭職靜候司法調查,
: 但仍因這起事件受到很大影響,而受害最深的還是工會被抹黑、議題被忽視,感
: 謝檢方還原真相。
: 此案起於曾在桃產總秘書處工作的A女,今年4月間在臉書PO出「雜感」、「無題
: 」、「我怎麼能不感到絕望」3篇文章透露遭性侵,並直指加害人為姚光祖;工
: 會杜姓秘書更加碼爆料,指稱除了A女,另有4名女子也受害,另名工運人士郭冠
: 均也被捲入。
: A女︰拒再回想 3女︰未遭性侵
: 檢方4度傳喚A女出庭,A女僅出庭第1次說「不想再回想,也沒辦法回想。」其餘
: 3次都拒絕到庭;檢方另傳喚4名被指受害女子,3人到案表示未遭性侵,另1人始
: 終聯繫不上。檢方也傳訊杜姓秘書作證,但他稱「事情都是聽說的」。
: 網友「聽說」加碼爆料
: 此外,5月間在PTT上PO文「爆掛!桃產總產工會性侵事件真相」,隔天更爆料指
: 桃產總在桃園八德區的「集體宿舍」就是性侵地點;檢方傳喚PO文的賴姓網友到
: 案,他卻稱不曾在桃產總工作,也不認識桃產總的人,所寫的內容都是聽A女同
: 校的于姓學弟的轉述,並參考媒體、網路資料寫的,文中所指「一個待在桃產總
: 的朋友私下告訴我很多內幕」,但這個人根本不存在。
: 檢方指出,經深入追查發現此案都是傳聞、個人臆測或杜撰,查無姚光祖等人涉
: 嫌性侵的具體實證,因此簽結。
: https://goo.gl/G34NwX 自由
: 女星鬆口認誣告性侵! 道歉判賠200萬
: 〔記者吳志偉/台北報導〕本土劇男星馬幼興去年7月被女星唐少萱誣告性侵,經彰化地
: 檢署提起公訴,涉犯誣告罪,《蘋果》報導本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唐少萱對於誣告案情認
: 罪,並向檢察官聲請認罪協商,彰化地院法官近日依協商內容,判處唐少萱有期徒刑1年
: ,並宣告緩刑2年,唐少萱並應履行雙方在法院的調解,賠償200萬給馬幼興。
: 本案起因去年7月,唐少萱控訴在彰化拍攝三立《戲說台灣》單元劇《棺上加棺的咒懺》
: 時,飾演她丈夫的馬幼興,以前輩身份原本相約她分享演戲經驗,沒想到將她帶回演員宿
: 舍後,竟然強行脫光衣服,最後性侵得逞,當時引發社會熱議,馬幼興星途更因此被迫中
: 斷,沒人敢找他拍戲。不過後來馬幼興反控對方劈腿,並提告誣告,檢方查出2人因該戲
: 結識並交往,且雙方在LINE裡面有諸多親密對話,發現唐少萱另結交同戲的陳姓演員,害
: 怕東窗事發才謊稱遭性侵並報案。今年初馬幼興性侵案獲不起訴處分,沉冤得雪,而唐少
: 萱今年4月則被依誣告罪起訴。
: https://goo.gl/bPnNr4 自由
: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9-07 10:56:00
恩 對 好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9-07 10:58:00
的確,第一則比第三則更好笑,第一則的女生根本沒說過自己被性侵,就有大批人幫她腦補,集體失智反觀第三則只有一個人失智
作者: bbbing (無)   2017-09-07 11:16:00
因為放在一起不夠勻稱,所以內容是錯的(蓋章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09-07 11:21:00
第一則的家屬比較聰明, 放話出來而已, 沒有出面提告.不然又多一則誣告的新聞了.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7-09-07 11:30:00
第一則的家屬聰明多了+1一個詞兩個字,"誘姦",掀起多少軒然大波,而波瀾之後,放話者又躲得無聲無息,一乾二淨,別說是誣告賠兩百萬了,這種手段,要找他們賠200塊都難
作者: GGononder (肥宅提督)   2017-09-07 11:47:00
對阿 怎麼可以一起比 第一則更無恥
作者: sazzxxc (sac)   2017-09-07 11:48:00
第三則兩年間查證花多少心力,而且也算陷害別人兩年吧
作者: Bobebom (Miss Bebo)   2017-09-07 12:06:00
嗯 一個親口說 一個證據幫她說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9-07 12:46:00
第一則這種陷害方式超惡毒的,不怕有現世報?
作者: friends29 (涼哥哥)   2017-09-07 13:53:00
同感 兩個差有點多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09-07 18:47:00
第一則 裡面 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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