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存旅費
在家裡附近找了個打工
這家店的打工一開始老闆娘就挑明的說
一開始都是時薪105
她說之後上手會再調 還有如果做得好可能會有獎金去補足不到基本時薪的部分
我昨天做了第一天了
因為主要我是有金錢壓力 我要在時間內存好錢才能負擔旅費.......
所以實在有點擔心這樣不確定的條件
我還要不要繼續(今天要去第二天)
(老闆娘沒有說會調到多少、獎金多少也沒說)
還有如果要離職 不知道要怎麼說QQ(現在做一天而已)
鼓氣勇氣勇敢跟他提離職吧 說你做的不習慣就好了 記得拿今天的薪水 下次遇到這種一開始薪水就不到法定時薪就不要做了 走之前記得搜集妳有去那邊上班的證據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7-09-14 16:39:00r就跟他說 你有金錢壓力 105真的不行 請結算薪水 掰掰
p大 因為沒有打卡機所以我也沒有辦法打卡 不知道要怎麼搜集證據><h大 主要那時候挺急就想說好(後來想想覺得好傻眼)然後老闆娘說要做到過年 不過沒簽約也沒怎樣 今天會勇敢提的希望她不要覺得我草莓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7-09-14 16:44:00都違法了還不辦 違法!! 違法!! 違法!! 法律是參考的嗎??現在店家都公開的違法 政府是幹什麼吃的??
作者:
itsdj (水不會忘記回家的路)
2017-09-14 16:47:00有經濟壓力就走啊
他沒有在外面直接說時薪是多少 當初真的就該仔細想想的@@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7-09-14 16:52:00你的經濟壓力只是旅費的話就離職吧 不要養慣老闆
作者:
skoyeee (加藤家的賢婿)
2017-09-14 16:52:00時薪105是什麼鬼啊= =?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7-09-14 16:54:00法律白紙黑字就是133/時 公然違法還違法的理所當然
好的 今天會提離職+錄音!(對了我這邊是新北市新店......)當初大概是傻眼到忘記思考 有後悔到QQ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7-09-14 16:57:00台北市應該是全台灣勞檢最勤的城市 但也就133而已好一點的想要湊整數會到150 但都不會再高了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7-09-14 16:58:00中南部一狗票100以下的 DPP的勞檢局真的不知道幹啥吃的新北市是比較被動的 勞工不檢舉是不會有動作的台北市是勞動局會主動去查 光這點就值得連任了
要記得你既使只上班一個小時,工資也還是你應得的。如果老闆以上班天數少無法不付你薪資,那錄音及拿走或拍照上班打卡紙是必要的。
作者: nforcex 2017-09-14 17:09:00
提離職就跟交男朋友一樣 發現對方是連垃圾都不如的廢材股 提離職就會很自然了
好的~不過比較擔心的是沒有打卡機所以沒有打卡紀錄QQ檢舉的話是滿想的 不過這樣馬上就會知道是我了XDDDD
作者:
hwa6519 (鴨皇)
2017-09-14 17:36:00檢舉他啦
直接提離職啊 薪水不給就直接勞工局見 開105這種數字根本就坑人
作者:
misosomi (misosomi)
2017-09-14 19:05:00快逃,不如去大型連鎖店至少薪水有保障
就算會馬上知道是你,但那又如何呢?本來就該守法規不是嗎?
作者:
ruoooo (123)
2017-09-14 19:33:00反正妳也不敢檢舉zz這種小事別po上來啦唉唉
不敢檢舉是在這裡講有屁用新店…新北市還這樣…比南部薪水很低
作者: wanters (Reset) 2017-09-14 19:59:00
做啊,蒐集資料吉她=旅費get
沒有講清楚什麼時候調薪 調薪標準 一切都是屁話都是打發妳用的說詞如果她說試用期三個月 一定會在第三個月開除妳 是老闆的省錢方法更別說沒有基本時薪了 連考慮都不用考慮 下次不要帶著卑微的心態去
作者:
t0kyohot (天天彈出來)
2017-09-14 22:22:00台灣意外嗎南部嗎? 外面10間有5間會違法 搬QQ
作者: rainyday013 (sky_zot) 2017-09-14 23:57:00
不檢舉還做下去,培養奴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