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打工不到基本時薪

作者: realsong (Zoe)   2017-09-14 16:34:52
為了存旅費
在家裡附近找了個打工
這家店的打工一開始老闆娘就挑明的說
一開始都是時薪105
她說之後上手會再調 還有如果做得好可能會有獎金去補足不到基本時薪的部分
我昨天做了第一天了
因為主要我是有金錢壓力 我要在時間內存好錢才能負擔旅費.......
所以實在有點擔心這樣不確定的條件
我還要不要繼續(今天要去第二天)
(老闆娘沒有說會調到多少、獎金多少也沒說)
還有如果要離職 不知道要怎麼說QQ(現在做一天而已)
作者: pin69225 (瓶子)   2017-09-14 16:37:00
鼓氣勇氣勇敢跟他提離職吧 說你做的不習慣就好了 記得拿今天的薪水 下次遇到這種一開始薪水就不到法定時薪就不要做了 走之前記得搜集妳有去那邊上班的證據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7-09-14 16:39:00
r就跟他說 你有金錢壓力 105真的不行 請結算薪水 掰掰
作者: realsong (Zoe)   2017-09-14 16:42:00
p大 因為沒有打卡機所以我也沒有辦法打卡 不知道要怎麼搜集證據><h大 主要那時候挺急就想說好(後來想想覺得好傻眼)然後老闆娘說要做到過年 不過沒簽約也沒怎樣 今天會勇敢提的希望她不要覺得我草莓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7-09-14 16:44:00
都違法了還不辦 違法!! 違法!! 違法!! 法律是參考的嗎??現在店家都公開的違法 政府是幹什麼吃的??
作者: itsdj (水不會忘記回家的路)   2017-09-14 16:47:00
有經濟壓力就走啊
作者: realsong (Zoe)   2017-09-14 16:48:00
他沒有在外面直接說時薪是多少 當初真的就該仔細想想的@@
作者: pin69225 (瓶子)   2017-09-14 16:48:00
他如果不付今天工資就威脅他 最好是錄音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7-09-14 16:52:00
你的經濟壓力只是旅費的話就離職吧 不要養慣老闆
作者: skoyeee (加藤家的賢婿)   2017-09-14 16:52:00
時薪105是什麼鬼啊= =?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7-09-14 16:54:00
法律白紙黑字就是133/時 公然違法還違法的理所當然
作者: EstellaChiu (Estella)   2017-09-14 16:54:00
除了台北以外,中南部真的很多都不到基本薪資
作者: realsong (Zoe)   2017-09-14 16:55:00
好的 今天會提離職+錄音!(對了我這邊是新北市新店......)當初大概是傻眼到忘記思考 有後悔到QQ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7-09-14 16:57:00
台北市應該是全台灣勞檢最勤的城市 但也就133而已好一點的想要湊整數會到150 但都不會再高了
作者: EstellaChiu (Estella)   2017-09-14 16:58:00
新店還這樣... 這不檢舉不行了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7-09-14 16:58:00
中南部一狗票100以下的 DPP的勞檢局真的不知道幹啥吃的新北市是比較被動的 勞工不檢舉是不會有動作的台北市是勞動局會主動去查 光這點就值得連任了
作者: EstellaChiu (Estella)   2017-09-14 17:02:00
要記得你既使只上班一個小時,工資也還是你應得的。如果老闆以上班天數少無法不付你薪資,那錄音及拿走或拍照上班打卡紙是必要的。
作者: nforcex   2017-09-14 17:09:00
提離職就跟交男朋友一樣 發現對方是連垃圾都不如的廢材股 提離職就會很自然了
作者: centralzong (南屯王餅腫)   2017-09-14 17:18:00
勞檢根本娛樂
作者: realsong (Zoe)   2017-09-14 17:21:00
好的~不過比較擔心的是沒有打卡機所以沒有打卡紀錄QQ檢舉的話是滿想的 不過這樣馬上就會知道是我了XDDDD
作者: hwa6519 (鴨皇)   2017-09-14 17:36:00
檢舉他啦
作者: newboy6789 (nono)   2017-09-14 18:08:00
直接提離職啊 薪水不給就直接勞工局見 開105這種數字根本就坑人
作者: flutter8 (空)   2017-09-14 18:49:00
居然不是檢舉是先做?
作者: misosomi (misosomi)   2017-09-14 19:05:00
快逃,不如去大型連鎖店至少薪水有保障
作者: EstellaChiu (Estella)   2017-09-14 19:31:00
就算會馬上知道是你,但那又如何呢?本來就該守法規不是嗎?
作者: ruoooo (123)   2017-09-14 19:33:00
反正妳也不敢檢舉zz這種小事別po上來啦唉唉
作者: g8429310 (qq)   2017-09-14 19:42:00
不敢檢舉是在這裡講有屁用新店…新北市還這樣…比南部薪水很低
作者: wanters (Reset)   2017-09-14 19:59:00
做啊,蒐集資料吉她=旅費get
作者: sophia810130 (MWW)   2017-09-14 20:20:00
沒有講清楚什麼時候調薪 調薪標準 一切都是屁話都是打發妳用的說詞如果她說試用期三個月 一定會在第三個月開除妳 是老闆的省錢方法更別說沒有基本時薪了 連考慮都不用考慮 下次不要帶著卑微的心態去
作者: IhateOGC (我討厭)   2017-09-14 20:50:00
離職阿,天下那麼多工作
作者: t0kyohot (天天彈出來)   2017-09-14 22:22:00
台灣意外嗎南部嗎? 外面10間有5間會違法 搬QQ
作者: courge1138 (!!!(O_o))   2017-09-14 22:38:00
105你還去做 ㄏ
作者: rainyday013 (sky_zot)   2017-09-14 23:57:00
不檢舉還做下去,培養奴性嗎?
作者: sad5960159 (Wei)   2017-09-15 13:46:00
要到基本時薪就找連鎖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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