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標題可能會以為我做了什麼天怒人怨的事情導致老師怒要我退選,但說起來其實不是我
的錯也不是老師的錯,應該只能算是一個制度瑕疵產生的問題,但這個後續問題該怎麼處
理我跟身邊親友討論後出現歧見,所以想請問大家的看法。
*事情過程簡述:
我透過學校網路選課系統在初選及優先加退選時分別抽中了日文一和日文三兩門通識課,
日前第一次上課時老師告知我她將通知課務組將我從其中一門的修課名單中踢除,因為我
「佔別人名額」和「浪費自己的時間」。
我雖然覺得不高興但可以理解老師的想法,但我認為學校應保障我在退選日文一後能夠加
簽同時段其他通識。但課務組老師說,我必須再次人工加簽並抽籤,且有可能會選不到通
識課。
我從頭到尾按照規定選課,今天並非因為我個人疏失,導致我必須退課,學校應保障我在
該時段仍有通識課可以上的權益。(我本來甚至覺得應該讓我任選同時段一門通識)
昨日與課務組溝通未達成共識,但朋友勸我就算了,不要再跟學校爭。
*關於為何連選兩堂日文:
相信應該也有人對我為何如此排課有疑問,以下簡述原因。
1. 通識課的選擇並不像是市場挑菜可以任意擇選。我在網路選課時也選了其他的課程,但
最後抽籤結果如此。而本校通識課程數量少,加上必修衝堂問題,退選並不能保證我還能
選上別門通識,而我需要這個學分。
2.日文一和日文三有難度差別,分別教授大家的日本語的第一冊與第二冊。我在此之前沒
有上過日文課,但曾自讀大家的日本語第一冊,因此認為我努力上課應能跟上日文三的進
度。而日文一的課程,自讀跟老師教學有所不同。有些細節或額外補充是自讀時會較為缺
乏的部分,可以透過老師教學補足。因此我不認為同時選修一和三是「浪費自己時間」。
3.學校的修課限制,課程選修身份備註中並無標述「無法同時選修」。我按照選課規則選
到了課,為何不能上課?
*自私自利如我的黑暗想法與沒大沒小的回嘴:
對於老師的要我退選的理由,我是個氣量狹小的任性人,所以可以理解但不能諒解。
1.老師說我既然已經讀過第一冊,坐在教室是浪費時間。
但老實講雖然我對日文也有興趣,但今天修這門課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學分。
只要我做這件事情有收穫到我所期待的好處,我就不算是浪費時間。
2.所謂佔別人位子這種事情,我覺得搶通識這件事情是很現實的。今天通識沒搶到、沒修
完,影響的是以後能否畢業。抽籤是看運氣的公平手法,我並沒有用非法手段取得修課
的名額。更無所謂「佔別人名額」這種事。
如果這樣的說法成立,那是否應該要禁止羽球校隊選修羽球課?禁止英文檢定一定分數
以上者修英文?
(本校規定英文免修者須選修通識課補足學分,認識的人中即有英文母語者因此未申請
免修英文)
老師說我這樣會佔掉其他想學的人的名額,但今天如果真的只想學日文,這位老師不但
開放旁聽,還替旁聽的學生印講義,上課的會話練習也會讓旁聽生一起練習。旁聽和正
式生的差別在於需不需要考期中期末和課程結束後能否得到學分。第一週上課時就有將
近十個旁聽生。
話講難聽一點,真心想學日文的人也可以透過旁聽得到同等的教育。如果覺得沒有學分
就不甘心不想上課的人,那表示你對日文的學習慾望並沒有高到一個程度。
(我當然知道學習慾望當然還是會受到現實考量的影響啦,以上純嘴賤反駁老師官腔)
3.我是按照規定選到這門課,既然老師沒有事先按照她的想法訂定限修資格,導致她本學
期收到她認為不適合修課的學生,她最多在明年同樣課程再開時再新增限修規則,而不
是現在就將我踢出。
今日課堂開始前她就已經聲明了以本校的規定她無權決定加簽學生名單,統一由課務組
處理;那,同理,我按照課務組的規定選上了她這門課之後,她無權再因為她的個人想
法更動學生名單。
最後聲明,我本人並沒有要反抗這個退課的要求,我只求退課之後補給我一門同時段的其
他通識,我認為這樣的要求應不為過。
不知道大家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如何?
因為昨天晚上被朋友說這樣做是浪費時間、挑戰衝撞制度,讓我現在有點迷惘。
難道真的是我太機車要求太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