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gs135 (pigs135SENE)
2017-09-26 02:58:33※ 引述《GOVGOVCSC (暖暖)》之銘言:
: 上班後
: 就算同事只有2個
: 也有可能勾心鬥角的 都很正常
: 我待的地方1萬多名員工
: 自己單位人也好幾十個
: 每天就是在勾心鬥角
: 幾乎是必備技能了
: 出社會真的不會勾心鬥角的話 就是被玩假的了?
必須的
資源在人那 位子就那些
每個都想上 手段不一樣
但都是一個理
與其公平競爭 不如鬥爭的好辦事
公平競爭未必贏
鬥爭可能會贏
簡而言之
好方法為啥不用?
社會是這樣運作的
習慣就好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9-26 06:24:00樓上那樣講有瑕疵鬥爭的耍手段跟公平競爭都是以「幹掉對方」為目的,既然目的相同那當然以耍手段的方式最有效率就好像今天出車禍你零肇責,可以選擇走法律途徑慢慢打官司,或是找幾個弟兄圍事跟對方出去喬社會運作永遠是勝者為王,拳頭大的說話
所以我喜歡小公司,依然會鬥但時間跟人事物相對減少,在大公司,我都不知道我是去工作還是去鬥爭的...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7-09-26 08:41:00能力不見得最重要,大公司有體制流程,個人只是顆螺絲不可能影響公司營收。自然不顯得重要,鬥爭變唯一上位的方法。
作者:
jgs0213 (jgs0213)
2017-09-26 08:51:00廢話當然要
你不鬥也會中槍,現在公司小,只對老闆,輕鬆愉快之前剛去一間有5.60人的一間辦公室才不到10人也可以鬥黑暗阿 有人天生就愛這樣
作者:
ll1117 (Linus)
2017-09-26 15:47:00初生之犢不畏虎,要自己有一定實力的時候,才看得出別人有多強。你永遠都在底層打轉,還真的不用學這些,讓上位者去操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