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每次看到這種新聞
都會覺得為何要亂告
其實這對真正受到性侵的女性
很不好
因為受案的檢警第一時間難免會猜是不是
有是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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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28/1212453/
2017/09/28 10:38ꀊ
1名長相清秀的OL,透過謝姓男姓好友介紹,認識沈姓、王姓男子,4人相約到酒吧飲酒,
酒精催化後,她不僅與3男赴旅館「續攤」,還與沈、王2人「肉搏戰」,上演謎片情節,
王男還用手機全程拍下3人激情。
不料女子醒來不認帳,對2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檢察官不起訴後,女子不服提起再議
,但被高檢署駁回,全案確定。
但女子仍不死心,再對沈、王二人提告,指控2人趁她酒醉不醒人事,偷拍她全裸及床第
畫面,涉犯妨害秘密罪,但檢察官仔細勘驗王男拍攝的3段影片,影片中女子不僅赤裸幫
沈男吹頭髮、口愛,還開心地與正在拍攝的王男聊天,檢方認為女子清楚被拍攝,此部分
再予不起訴。
本來檢察官有意將女子簽分誣告罪,但女子堅稱那天晚上「失憶」,醒來臉上有體液才會
提告,檢方最後考量她「失憶」說詞而作罷。
這個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11日晚間,沈男與王男北上台北出差,找了台北的謝姓好友前往
台北市信義區的「IN HOUSE」酒吧飲酒,不久謝男的女性友人加入,4個人喝了1個小時後
,又搭車前往沈、王2人投宿的台北樂客商旅續攤,不久,謝男先搭車離開,早上7點女子
再離開旅館。不久,女子指控,當天她在酒吧已經喝醉,記憶都是片斷,不知道為何會去
2人入住的飯店,也不知道是怎麼去的,她只記得看到謝男離開,下一個印象就是王男把
她脫個精光硬上,她不知道有沒有說不要,不知過了多久,王男還在欺侮她時,沈男逼她
口愛,並在她臉上留下證據,因此提出告訴。
2人到案坦承與女子有發生關係,但否認違背對方的意願,沈男辯稱,在酒吧喝酒時,大
家都很清醒,女子就頻頻與他肢體接觸,回到飯店她又繼續,一度被他拒絕,他先去洗澡
,出浴後女子脫光後還將他的衣褲扒光口愛。王男也辯稱,當時在酒吧女子就對他們3個
男人頻放電、肢體接觸,等到要轉往飯店續攤時她也要加入,到達飯店後,女子更主動輪
流與他們3人摟抱,還互脫衣服,等到他送謝男去搭計程車返回,再回到房內,就看見女
子跟沈男口愛,他坐在旁邊看了一會,女子又拉他3人行,沒有違背女子意願。檢察官為
了釐清誰是誰非,調閱台北樂客商旅的監視畫面,見到女子抵達旅館時,意識清醒、能自
行走路,在電梯裡還能與他人有說有笑,並自己走進房間,不像女子所說的不醒人事。
另外王姓男子也提供當天拍攝的3段房內影片,當謝男還在場時,女子已脫光躺床上,並
起身擁抱沈男,當王男以手機靠近拍,女子還抱緊沈男,另外還拍到女子幫剛洗完澡的沈
男吹頭髮口愛,因此認定女子與沈、王3P,沒有違背她的意願,處分不起訴。不過,當高
檢署駁回女子的再議後,女子又出招,指控2人在未經她同意下偷拍她赤裸等畫面,涉犯
妨害秘密罪,但檢察官從影片中發現女子不僅會面對鏡頭,還與正在拍照的王男聊天,認
為女子並非不知情遭偷拍,處分不起訴。
(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