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一瓶優若乳200

作者: qqza (ZZ)   2017-10-09 22:54:57
我回一下好了 因為原文我好像把大家搞混了
我有說我是想請問大家要怎麼處理才會比較好,並不是想公審
因為我知道是我有錯在先,原本就打算賠她
這次我也學到教訓了,但我真的不是故意「偷喝」,平常宿舍冰箱也會冰東西,但我
從來沒有那種會拿別人的食物來吃的壞習慣
會說到東西要清掉是因為有規定要寫名字,並不是我要幫忙「清掉」
最後我會打錯字是因為我本人...就念優ㄖㄨㄛˋ乳 我發文的時候用手機自動選字
真的謝謝大家的意見,我怕到最後又上新聞然後我害自己更難堪就刪文了 o_o
我也知道錯了,謝謝大家 (跪)
-
※ 引述《arace88 (Arace)》之銘言:
: 1.公司規定食物要寫名字,否則定期清掉
: 這表示有名字可以放到保存期限,
: 沒名字可能當週當月就被丟掉,
: 並不表示沒名字就可以拿來吃。
: 2.同事常放些飲料請大家喝
: 難道他們不會先說明嗎?
: 不管是什麼理由,拿別人東西就是不對,上來公審並不會讓你變的比較正確。
: 你真的讓人很無言。
: 或許對方的反應是比較激動,
: 但對方是正確的,
: 竊盜罪無誤。
: 不過你可能不會背上前科,
: 這是有實例的,
: 偷喝牛奶一罐七十五,
: 罰錢三千加法治教育數小時,
: 你覺得兩百很多就不要付,
: 不知道你們冰箱附近有沒有監視器,
: 反正證據已經被你放到賴上。
:
: 女大生偷喝室友牛奶 代價超慘重
: https://goo.gl/6YjWKT
: ※ 引述 《qqza (ZZ)》 之銘言:
: :  
: :  
: : 請聽我讓我娓娓訴說 單純想發洩( ; _ ; )/~~~
: : -
: : 上禮拜在公司的公共冰箱裡面看到一些養樂多+優酪乳,因為最近都會有同事拿鮮奶茶、
: : 蛋?
: : 殊不知養樂多的主人發火了,先在公司群組裡面發飆問是誰喝了她的養樂多
: : 當然我有錯在先,我立刻就回應說我有喝一罐,我會買來賠償
: : 但是她就回說:「確定一瓶喔?要不要私聊?」
: : 我想說好吧,既然是我的不對我就私訊她陪不是。
: : 講到這邊我覺得對方都有她的道理,畢竟確實是我誤喝。
: :  
: : 結果我一私訊她我就開始傻眼了,回覆我的人變成她未婚夫,以下以A簡稱:
: : A:「只是個小妹妹但這件事情我可以將妳移送警局了妳懂?
: : 妳的以為導致我未婚妻心悸
: : 我是她未婚夫,我也不希望妳小小的背刑法妳以後什麼工作都不用找了。」
: :  
: : 我想說是怎樣氣到心悸...我是喝150ml的不是1500ml耶
: : 然後我就繼續道歉賠不是,也說了我會買一罐家庭號750ml的作為賠償
: : 而且刑法是有什麼罪..亂喝優酪乳..?
: : (版友說構成竊盜罪?)
: : 結果....
: : A居然說:「也沒要索討妳什麼,明天跟我妻子說聲抱歉,然後拿200塊給她。」
: :  
: : ..
: : ....
: : Excuse me???
: : 我真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耶,我也不是沒錢,只是覺得爆傻眼
: : 對方看起了就是不懂法律的人,我原本想說在那邊亂威脅說要告我也就算了,結果現在叫
: : 我
: :  
: : 不想鬧大的原因是這個故事實在太扯了 有點像小朋友在吵架....XD
: : 而且我暫時還不想離職
: : (不過其實也只是打工而已)
: :  
: : 只能說長那麼大見到的事情真的是越來越光怪陸離...
: :  
: : 花200+家庭號優酪乳學到的教訓是公司的飲料不能亂喝
: :  
: : 不過我男友一直叫我不要給兩百啦...大家會怎麼處理呢><
: :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10-09 22:55:00
推文還來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10-09 22:55:00
賠錢認錯 謝謝
作者: beyuki (我老了)   2017-10-09 22:56:00
放心好了,上新聞的機率蠻高的,拜託連甚麼濫用法律都講得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10-09 22:56:00
等看你再刪一次
作者: sabrina7418   2017-10-09 22:56:00
永遠要記得不告而取謂之偷啊 原文刪了也知錯會賠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7-10-09 22:56:00
作者: CFfisher (心)   2017-10-09 22:57:00
不用再解釋了啦 亂拿別人東西還這種態度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10-09 22:57:00
雪愛咪的圖證實你的確錯了都還在硬拗......
作者: aceapple (請至詢問處詢問密碼)   2017-10-09 23:00:00
想公審 發現風向錯誤 快刪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7-10-09 23:02:00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10-09 23:03:00
支持不要付+1 刑事案底沒什麼了不起 省200可以多買幾瓶養樂多爽爽喝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7-10-09 23:04:00
\養樂多爽爽喝/ \養樂多爽爽喝/ \養樂多爽爽喝/
作者: meaical (小小)   2017-10-09 23:06:00
你偷喝有錯在先沒錯,但被喝的人反應是不是也太誇張了,正常人不會被人"誤喝"了一瓶飲料氣到心悸的吧?除非你們之前就有嫌隙,他借題發揮,否則我覺得他的反應也非常人。
作者: zona1983 (π到Din)   2017-10-09 23:08:00
問題是你嘴裡說知錯,但是一下扯店長說要寫名字一下扯洗衣精,然後又說自己才到職一個月,真的很難相信你是真的知錯
作者: sabrina7418   2017-10-09 23:08:00
我是覺得這篇文比剛剛那篇有誠意多了啦希望原po不是被嚇到以後是不敢承認才好(誤
作者: mdbaco (一路好走)   2017-10-09 23:18:00
我知道你就是想發洩心中的不爽,不如買一箱,包個大紅包,高調的堆滿他桌子,讓全公司知道他得理不饒人,缺點是全公司都知道你偷喝。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10-09 23:21:00
樓上這樣公開洗臉只會有反效果
作者: ACClearner (專戰貓版魔人)   2017-10-09 23:24:00
就是雙面刃囉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10-09 23:25:00
洗臉好洗臉好 然後事情就收拾不了
作者: ggmini (迷你)   2017-10-09 23:33:00
其實就 你很誠懇要道歉+解決的話就接受他們條件 畢竟是你錯 他們太獅子大開口超過底線就鬧翻給法律處理當然是最公正 看你能接受的程度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10-09 23:33:00
本來打算賠600,結果對方跟你開口200你反而不滿意?
作者: trista1106 (耶嘿耶嘿)   2017-10-09 23:41: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7-10-09 23:42:00
也不用問吧 就直接陪200 po文就是公審了
作者: lamourmoi (lucky7)   2017-10-09 23:49:00
別多賠,人家要200就給200,加上道歉,小點心,別再節外生枝了。
作者: tddt   2017-10-10 00:05:00
早知道就不要回訊息,道歉遇到強盜
作者: tolowali (里小墨)   2017-10-10 00:09:00
怎麼會想喝別人東西呢!我還是不解…
作者: jejo (烏龜)   2017-10-10 00:10:00
他可能遇到不只一次才那麼生氣吧 氣得不是優酪乳 是被偷喝我之前在宿舍公用冰箱被偷吃也超級不爽
作者: alicebbb (小魚兒)   2017-10-10 00:17:00
支持不要付錢,讓原po知道誰才是不懂法律的人
作者: goofyfeet (地瓜球終結者)   2017-10-10 00:18:00
妳真的有20? 妳的無知程度我還以為妳不到15咧法學素養真的不夠
作者: wtfconk (mean)   2017-10-10 00:28:00
說真的,花200認清一個人的品格也還划算,至少讓你知道以後跟這種人千萬別有什麼牽扯,不然動不動要你賠更多...該賠的要賠,但超過的真的就是看品性了,這種小事不會竊盜罪起訴的啦,大概就微罪不舉了事,檢察官也不是閒著...
作者: beyuki (我老了)   2017-10-10 00:36:00
一堆鍵盤檢察官,我最近才看到有人偷一個統一布丁被簡判的,不夠微罪嗎?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10-10 00:39:00
吉了就知道微不微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7-10-10 00:44:00
感覺我的想法蠻惡劣的XD,也可能ptt上面太多聖人。一瓶小瓶優酪乳28元,要你賠200很明顯是把以前少的通通算你頭上,如果是我畢竟有錯在先願意多賠,但我討厭別人冤枉我,可吞不下這口氣。除了賠錢外乾脆再請其他同事喝飲料好了XD
作者: vi000246 (Vi)   2017-10-10 00:47:00
你可以不要賠 然後試試看會怎樣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7-10-10 00:48:00
誰比較不會做人,在職場上就是比較吃虧不是嗎?
作者: fan980430 (Fann )   2017-10-10 01:26:00
不要賠啦 頂多被告也還好阿
作者: tyccu (mccmm)   2017-10-10 01:57:00
不太懂欸 你說冰箱出現了這些飲料+最近常有人請客,那你有聽任何同事說過那些是要請大家的嗎?? 平常不會喝不是自己放冰箱的食物的人 會突然誤喝這很詭異欸
作者: yayaya9487 (yayaya)   2017-10-10 02:13:00
沒進警局算你幸運
作者: mj2124 (CL)   2017-10-10 04:15:00
這種失誤蠻貪小便宜的,黑的徹底
作者: rainyday013 (sky_zot)   2017-10-10 05:15:00
妳也是蠻有才的,文裡的態度很明顯就是想公審人還一直說沒有;說是在解釋,但實際也只是硬拗;還嫌人家態度不好?所以是要人家以德報怨?妳到底憑什麼?拜託成熟點好嗎?
作者: popopo121212 (萱)   2017-10-10 07:20:00
不是你的東西你敢拿???所以可以任取你的東西囉?
作者: renzll (大餅好吃欸)   2017-10-10 08:03:00
誰叫妳要偷喝...還敢說excuse me==
作者: Doralice   2017-10-10 08:06:00
還覺得大家都像妳偷喝只有妳承認? 到底是什麼三觀啊!對方願意私了已經很友善了好嗎......一直強調賠得起幹嘛! 賠進去的是你會亂拿別人東西的名聲啦...... 鬧大風聲傳出去先丟臉的是妳自己
作者: antibody27 (跟我內人握握手吧)   2017-10-10 08:47:00
這不就偷嗎 不然怎麼才叫偷?? 妳媽沒教你嗎?
作者: anancharlie (安安查理)   2017-10-10 09:32:00
自從看了哈打奶奶就覺得excuse me 超諷刺這樣說很有誠意道歉誰會相信
作者: dffdff   2017-10-10 10:43:00
偷喝就是偷喝 沒有什麼故不故意 被氣到心悸是有可能的
作者: judy00355 (1021)   2017-10-10 11:16:00
對方要你賠200顯然就是不相信你只喝一瓶 覺得其他不見的也是你喝的 今天你也真的喝了所以理虧 建議你不管什麼賠償形式都要在公開場合下進行,不然大家都會以為你是小偷
作者: minna (是個人妻)   2017-10-10 13:39:00
小朋友,知錯要改啦,然後順便改進國文好嗎?說真的你這不是那麼大不了的事,主要還是你做錯還想找理由,以及po文標題錯字還不改,給人印象太差才犯眾怒的
作者: aigret (我想要去跨年)   2017-10-10 14:32:00
裝無辜很噁心
作者: fmtbshsis26 (Giselle)   2017-10-10 15:46:00
還在嗷哦*拗
作者: SAKO (DAKARA)   2017-10-10 15:58:00
你原文說對方看起來就是不懂法律...你才不懂好嗎
作者: sulpht (0 o)   2017-10-11 03:47:00
貼錯罐?  以後自己煮自己喝,說不定對方其實沒有想販賣
作者: ako100 (阿口小姐)   2017-10-11 10:20:00
這不叫偷什麼才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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