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rin (小稼)》之銘言:
: 我在9月拿了一台GF6拿去私人相機店維修
: 到這個月遲遲沒下落,我詢問店家
: 店家說我的GF6是被偷竊,有客人去它們店隨手偷走,看監視器才發現。
: 店家說陪我一台GF6展示機、包含我之前用的一樣鏡頭,一樣白色機,並給該機有半年保
: 固。
: 我一樣要付$2500的維修費
: 這樣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店家失竊有報案嗎?
有三聯單嗎?
沒有的話要怎麼證明是失竊?
而且在店內失竊的話,
因為是托付給店家修理,
店家要付保管責任。
就像你車子開去保養廠,
結果車子被師父偷開出去撞爛了,
那保養廠要付全額理賠是同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