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養貓養到快傾家蕩產了-有人想認養嗎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7-10-27 11:19:09
看這篇文真的很好笑
更證實了所謂的貓本只是自助餐
不是很愛說把毛小孩當自己的孩子嗎?
結果家裡有變故就要把自己小孩送養?
真是偉大的父母!!
作者: aJan5566 (中肯56)   2017-10-27 11:20:00
養之前就該考慮各種情況 遇到變故就丟有比較負責?你能保證下個領養人會好好養貓嗎? 還是要領養人簽無隱私的領養條約? 讓這隻貓未來堪憂都是撿的人害的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10-27 11:24:00
我覺得套用到人身上的話,給小孩吃不飽穿不暖的父母硬留在身邊算是自私沒錯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7-10-27 11:27:00
貓本平常喜歡嘴別人養貓的方式,結果自己亂搞就沒關係
作者: doglun (LunBro)   2017-10-27 11:27:00
養貓=貓本,這邏輯我給100分>_<
作者: freedom717 (我只能說ㄏㄏ呢)   2017-10-27 11:28:00
真貓本不會那樣吧?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10-27 11:29:00
自己小孩罕見疾病算是很難預期的狀況吧…而且你是有人肉過這個原po有說過貓是家人之類的嗎?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7-10-27 11:30:00
養了3隻貓說自己不是貓本,誰信阿?貓本就是愛切割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10-27 11:30:00
養貓=貓本?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17-10-27 11:30:00
以前看過一個真貓本也是小孩和養貓有衝突到 說論先來後到 她會把她小孩送走把貓留下 不知是不是嘴砲就是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10-27 11:31:00
養貓也有放養的啊 這算貓本嗎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10-27 11:31:00
所以送養人有講過把貓當小孩嗎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10-27 11:32:00
而且會被說是貓本的人應該都是愛貓過火會攻擊他人的那種吧 原po符合嗎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10-27 11:32:00
養貓也有養10幾隻擠在籠子裡大便拉尿互吃同伴屍體的啊,貓本????覺得總是有人要見縫插針黑貓很煩,明明就不同人不同情況反正你有養貓都可以剌在一起講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10-27 11:33:00
這篇就討厭養貓的人 跟原po是不是貓本無關
作者: bill91305 (宇風)   2017-10-27 11:44:00
那個原原po也不算貓本吧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10-27 11:45:00
就只會生不會養的家長,公共場合或是大眾運輸上很多。
作者: nonocom   2017-10-27 11:52:00
貓本十個有九個看到有錢人就亂送 送了又愛打擾別人台灣的貓本都是神經病
作者: jameshihi (沾姆指)   2017-10-27 11:53:00
養三隻貓就等於貓本喔,這邏輯太神
作者: nonocom   2017-10-27 11:53:00
原PO只是愛貓人士 不算貓本 但他也不是故意棄養的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10-27 11:56:00
貓本應該是當 當貓的利益 跟 規定/民情有衝突的時候,認為貓應該排在最前方的才叫貓本,例如 用中途的名義發廣告文的這種 就是貓本無誤
作者: kaleido0211 (大番薯)   2017-10-27 11:59:00
本你頭啦有事?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10-27 12:00:00
養三隻貓就叫貓本 酷
作者: nonocom   2017-10-27 12:00:00
中途現在爭議很多 但愈接觸愈覺得不是空穴來風
作者: Anyotw (Yoman)   2017-10-27 12:01:00
養不起就不要玩弄生命
作者: nonocom   2017-10-27 12:01:00
他們推廣民眾做愛心本是好事 但自己卻變成球友兼裁判別人捐錢是應該的 他們收錢也變成是例行公事愛貓懂貓不見得你有資格指揮別人怎麼做 做善事也不是投資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10-27 12:04:00
認為小孩含病老公憂鬱症還不能送養才是貓本
作者: tuku126 (d0037)   2017-10-27 12:04:00
當自己沒能力硬要留在留在自己身邊不求助才是自私
作者: phoinixa (長行)   2017-10-27 12:08:00
推樓上兩位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7-10-27 12:24:00
唉!只不過PO個中肯文就被噓成這樣,女版果然不能說實話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10-27 12:26:00
笑死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10-27 12:27:00
樓上s不要說太多,原PO自己沒轉文過來也許就不想讓人知道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0-27 12:27:00
怎麼不回窩那篇
作者: yvonne1981 (喵星球上的外星人)   2017-10-27 12:39:00
欠噓
作者: may88011 (台中楊伊湄)   2017-10-27 12:56:00
欠噓 自己都照顧不好還把寵物留在身邊一起吃苦膩?
作者: Nuages (雲)   2017-10-27 12:59:00
養小孩也很多遇到一些變故暫時先把小孩送離身邊請親人照顧的,這麼缺關注?
作者: may88011 (台中楊伊湄)   2017-10-27 13:08:00
搞了半天 原來你才是那個因為一點小事要把寵物送走的人喔 所以是家人不給養還是另一半不接受?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10-27 13:54:00
要不然哩?
作者: H2OYi (水易)   2017-10-27 15:30:00
邏輯超過一百分
作者: doris413   2017-10-28 00:45:00
為什麼選擇忽視別人的困境,只為了諷刺他人?這樣快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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