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她冒名參加單身聯誼活動 如願出嫁卻GG
新聞內容:
北市一名柳姓女子,為了尋覓真愛,2015年間開始參加北市府舉辦的單身聯誼,但柳女認
為參加次數越多機會越大,但規定有限制聯誼次數,柳女竟向友人借身分證又持撿來的身
分證報名,2年下來聯誼多次,市府人員發現柳女面熟,但每次都更名參加,才察覺有異
並報案。台北地檢署考量柳女涉犯《戶籍法》、詐欺等罪,但態度良好,因此給柳女緩起
訴,而柳女今年間也順利結婚了。
檢方調查,北市府民政局每年都會舉辦單身聯誼活動,但有規定每人的參加次數,柳女供
稱,她參加後覺得活動不錯,而向賴姓女友人誆稱借身分證參加研習活動,實際上卻拿去
報名單身聯誼,另外又拿兩張撿到的女性身分證報名。
市府人員報案後,檢方認為柳女冒用他人名義參加聯誼,還領取電影票等獎品,又侵占撿
到的身分證,但考量柳女認罪,並把獎品還給市府,且遭冒用的身分證主人也表明不追究
,因此給予柳女緩起訴一年處分。
此外,將身分證借給柳女使用的賴女,也觸犯《戶籍法》相關規定,但檢方認為賴女犯罪
情節輕微,今依職權將她不起訴處分。(吳珮如/台北報導)
新聞連結: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108/1237179/
心得:
覺得其實報名聯誼的次數不用限制,或次數限制的條件寬鬆一點或許也不錯。
希望大家都找到好姻緣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