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各位版友,
在下最近有年後離職,轉職的打算,在這家公司待了約3年的時間,
目前的計畫是在明年一月底的獎金拿到後,
2月1日提辭職
2月9日~26日去旅行
2月28日的假期後,整個3月就是把年假休完,辦理交接事宜,
4月7日離開公司
不過因為業務關係,
我的上司似乎有意派我在2018年1月14日~17日去新加坡受訓,
我第一時間是用別的理由擋掉了,可是我怕我躲不掉,"告知"就是"交辦",
因為上司不想去,就凹我這年資小的,
雖然派去新加坡,不在辦公室,減少面對上司的機會是很好,
但是回國後14日,提退職願,旁人或多或少會說:派你學新技術,你回來就.....
不知道有什麼建議呢?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