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ngowa (幾百億)
2017-11-18 17:12:24「和別人也做過」 女子下體有傷告性侵不成立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824275
2017-11-17 12:20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桃園市楊姓男子被公司女同事指控在去年3月29日邀她用餐時猛灌啤酒,害她暈眩無力,
被帶到楊的住處性侵。4月5日又以邀她看夜景,又灌她酒,害她喝醉,再度性侵。
檢察官偵辦時,楊姓男子否認性侵,表示二次的邀約,女同事都只喝不到一瓶啤酒,意識
都很清醒,親熱過程中也沒有抗拒,還很配合。
因女同事指性侵時間點是去年3月,但女方到今年3月才去驗傷提告,時間長達1年,驗傷
單載明「陳舊性裂傷」,且女生表示這期間也和別的男性發生過性關係,檢察官對這種「
陳舊傷是誰造成的」無法判斷,加上時間過久,沒在第一時間採證,又沒其他證人,今天
以事證不足對楊姓男子不起訴。
心得:
喝到爛醉真的是很可怕的事情,常常衍生性侵與酒駕肇事的後果...
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都該避免喝到爛醉,這樣不只是保護他人,同時也是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