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與其說再多分手的理,不如說不愛,更好?

作者: cabama (口可)   2017-11-20 19:33:15
各位 女孩兒、宅宅們,歹傢賀啊!晚安
很多幹話,都很有道理
不被愛的愛情,才是第三者
那麼再多再爛的分手理由
不如直接了當的說:因為不愛了,所以分手
這樣反而是不是果決一點?!
還是要有理由,才分手?
清純婷婷
https://i.imgur.com/R6kQtdY.jpg
作者: carnie   2016-11-20 19:33:00
不管怎樣 要誠實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11-20 19:34:00
作者: milk0513 (coldmilk)   2017-11-20 19:38:00
是 最近我前女友就是這樣跟我說的
作者: OscarActor (奧斯卡演員)   2017-11-20 20:00:00
聽過 覺得很爛
作者: jamo (hi)   2017-11-20 20:33:00
我是認同,但沒幾個人可以接受,就像有誰能接受被打槍是因為外表? 都馬要講沒感覺~~
作者: ScrewYou (♥CharmmyKitty♥)   2017-11-20 20:42:00
什麼理由就說什麼理由,也不用明明還愛硬要說不愛
作者: Xscorpio (no)   2017-11-20 20:55:00
問題是被說不愛的會再追問原因吧
作者: ineda (天生超級白)   2017-11-20 21:55:00
真的,不愛就是做什麼都討厭, 所以任何理由都是因為不愛了
作者: wojio (DA)   2017-11-21 01:03:00
沒錯,不愛了好像不是理由 聽了還是不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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