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meok (愛我好嗎)》之銘言:
: 做到一半女生要停止,男生還硬來,
: 這當然可以算性侵,沒有人會反對。
: 但問題就是在於,很多女生心懷不軌,
: 明明整個過程是同意的,只是由於其他原因,
: 所以才回過頭來反咬男生性侵。
: 以新聞的例子來看,
: 女生做完後並沒有馬上報警,
: 雙方還是像情侶一樣正常互動
: 直到發現男生違反承諾,不願意把薪水都交給她,
: 才跑去告男生性侵,『要讓吳男知道毀諾的後果』。(依照新聞的說法)
: 看到了嗎?女生的重點根本不是被性侵,
: 而是男生不能信守承諾,
: 這擺明了就是感情糾紛延伸的挾怨報復,
: 也難怪推文下面沒有人同情她被性侵。
: 要當正義使者很好,但請慎選案例,
: 不然你反而會變成助紂為虐的兇手。
: ※ 引述《CrystalNik (水晶尼克)》之銘言:
: : 我先說我自己也是台男
: : 我覺得有些台男對性侵的認真薄弱到另人瞠目結舌的地步
: : 問台男們一個問題
: : 如果某女已經答應跟某男做愛
: : 過程中女生感覺到有些姿勢或做法造成不舒服
: : 明確要求男方停止 但男方不停止硬做
: : 這樣算不算性侵?
: : 當然算
: : 但看到最近某則新聞下的評論
: : 感覺不少人認為這不是性侵欸
: : 到底是不少台男的認知已經墮落成這樣了
: : 還是這只是少數?
: : 所以人家常說行房紀錄器
: : 我很認真覺得這很重要
: : 尤其是對約砲的男女來說 人人都該準備錄音筆
: : 現在的社會風向感覺就是 只要答應和你做愛了
: : 過程中我要對你做什麼都可以
: : 如果沒有錄音證據
: : 在過程中你不舒服要求停止
: : 還是被男方硬上了 很難證明你被性侵
: : 只會有事前你答應做愛的對話之類的證據
: : 如果這時候有行房錄音證據
: : 至少在法律上是可以逆轉的
: : 女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其實啪啪啪都馬有風險
懷孕的風險
被告的風險
我覺得台男台女更輕忽得性病的風險
很多人都只知道:“有戴套就沒問題 吧?”
淋病就只要用同個馬桶就有可能傳染
何況不認識的人,還有之前愛滋故意傳染給別人的新聞
肥宅我聽過一個案例
學妹跟學長出去做報告
後來太晚要看連續劇
所以就到學長宿舍追劇
一進門學長精蟲充腦
“女生不要就是要”
“雙手遮胸是因為胸小自卑”
……後來男的大學沒畢就去牢裡待了
台灣的性教育很缺乏
國中小老師大多都避俗的學院生
有的連睪丸的睪都不會唸
於是大家性知識都來自A片 A漫 A言小
直到看到有人被告性侵才驚恐
今天我去約 覺得一切順遂 神清氣爽
會有罪嗎?
本島的無罪推定跟罪疑唯輕是約砲者的兩面盾牌
沒有證據證明你有罪就是無罪
何況被告不一定定會起訴,被起訴不一定會有罪判決,有罪不一定會服刑
覺得被濫訴還可以告對方誣告
與其擔心這些 不如擔心得病
還有先擔心自己有沒有得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