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
我看到這篇時,我的內心也起了漣漪。
我曾經有過一段婚姻,(過程不贅述了,畢竟這裡不是婚姻版,想知道我可以站內)
我們年紀差很多,我剛畢業,他有社會地位,
我們有很嚴重的婆媳跟姑嫂不合問題
漸漸的,男方(我不想稱丈夫或前夫),也開始對我厭惡,最後當然離婚收場,
年輕不懂事的我生了一個男孩,我想離婚時有提出監護權官司,
最後法院當然不可能判給我,對方是教職,我大學剛畢業,就這樣監護權歸他,我只有探視權,
判決書寫到,我可以行使探視權利,一開始他們也是百般刁難,但是我告知若一直找理由不給探視,我會再提起訴訟,要回監護權,
他們可能也有諮詢他們的律師,最後妥協,才我一開始兩週探視一次,小孩離開我時11個月,官司打了快1年,在看到我時快2歲吧,看到我時一臉陌生,大哭,我心好痛,
但漸漸的,我們變得比較熟悉,他也開始叫我媽媽,直到他上幼稚園,我有了第二段情,我懷了第二個寶寶,身體的不適加上現任的先生要我做出選擇,
對方(男方)開始要我讓小孩好好回歸正常生活,說小孩要上什麼課,或參加什麼活動,都因為我的兩週一次受影響,
我停止了行使探視,
離現在約6年了吧,小男孩現在10歲了吧,
我也在正我現有的家庭努力當一個職業婦女,
再見小男孩是什麼時後,我不知道,
我記得男孩的生日,我想我也會永遠記得
但是我完全不記得男方聯絡方式(之前探視時我還記得男方手機,久沒打一時想不起來),或者是我想刻意忘記,還有跟那家人的不堪回憶
我不知道我要不要相認,相認後他對我什麼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