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anglove (純真可愛的安東尼)》之銘言:
: 大學同學被在外偷吃又沒做好安全措施的男友傳染愛滋病,結果公司年度體檢時被發現
: 公司後來百般刁難,最後以不適任為由資遣朋友,是有給資遣費...
: 但朋友覺得公司歧視,有跟勞工局申訴,但還沒有結果..
: 不過朋友心裡也知道就算有結果,頂多再多拿一點錢而已,絕對不可能回去了...
: 而跟男友的部分,念在舊情不打算提告,但也不歡而散分手了,完全沒有任何賠償.慘XD
: PS:先說我不是當事人唷.....
: 現在雖然愛滋病已經不是世紀絕症了..但是這並在一般人的印象裏面
: 是比其他的疾病更糟糕而不名譽..大眾會認為一定是你自己私生活不檢點才會得這病的
: 而且其實國內很多女性被傳染愛滋病,真的是因為愛到處拈花惹草的另一半的關係
: 先不討論那個...想請問一下大家..如果大家身邊的女同事或女朋友現在感染愛滋病了
: 她因為以前常在家裡做糕點給家人吃,懂得烘焙好吃的糕點...
: 現在因為生病謀職不容易,所以現在打算要做私家甜點拿在網路上販賣(省店租人事成本)
: 大家可以給些我們一建議嗎??
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
第5條(國民就業機會之保障)【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第1款、第4款、第5款~§65;第2項第2款、第3款~§67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第5條第2項就有提到不能要求員工提供隱私資料,包含HIV篩檢資料
先要你去,阿不對,先要你朋友先去告前公司,這筆很大條,大概可以撐半年左右不用工作的正常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