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待的公司有許多子公司,
我目前在子公司A的1號部門,
因為人員調動的關係,
我被調去傳說中很雷的2號部門,
據各種打聽就是一樣的薪水做三倍的事情,
時常加班,加上有很情緒化愛刁難的主管,
所以被稱為傳說中的雷缺,我已經辦理好交接,
月底要過去,每個聽到我要過去那邊的同事都告訴我三思、保重,
讓我覺得很猶豫,但礙於責任感加上已經交接,
如果這時候回絕,等同於在子公司A黑掉(我很喜歡這間公司的1號和其他部門,唯獨2號很可怕),
如果是大家會去嗎?
備註:公司有其他子公司例如BCD職缺機會想試試,
但如果這樣也等同於在A公司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