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看護哭訴被性侵2年!出庭說錯「入珠數

作者: shigenogoro (我只投直球)   2017-12-13 23:52:26
新聞標題:
女看護哭訴被性侵2年!出庭說錯「入珠數」雇主判無罪
新聞內容: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年約60歲的王姓男子,聘請印尼籍女看護照顧年邁母親。不料看護卻指控被王男性侵長達2年,害她懷孕流產,直到她即將搭機返國前不甘受辱,才氣憤向警方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女看護對王男入珠數量及位置的指證明顯錯誤,因此4日宣判王男無罪。
女看護指控,王男自2013年3月開始,常常會趁著家人外出時,以薪水、食物作為要脅強行性侵,每月至少3到4次,而且每次完事後都會馬上清理衛生紙,避免被家人發現。這2年來,她默默隱忍,直到2014年10月要返國時,越想越不甘心,才會報警處理。
地院開庭審理時,王男否認性侵,稱有次女看護狂滑手機,他僅一次請她專心照顧年邁母親,結果2人略有不愉快。王男說,女看護工作2年期間都有手機可對外聯絡,倘若真的遭性侵,大可向外界求援,卻選在返回前夕才指控,實在令人費解,更何況自己有糖尿病、攝護腺腫大等疾病,性功能有障礙,根本不可能性侵。
由於女看護指控王男性侵後,在2014年10月9日被緊急安置,但卻在2015年6月14日接受人工流產,且胎兒週數僅11週,距離她指稱王男最後一次性侵是在2014年7月至少10個月。加上女看護指王男僅入珠1顆,位置在生殖器下方,但王姓夫婦都指證位置是左右兩邊,共2顆。
法官認為,若女看護真的每月遭性侵3至4次,時間長達近2年,怎麼可能不知道確切位置?且正因為女看護在雇主住處工作、生活長達2年之久,實難排除因為其他緣由得知被告有入珠一事的可能。此外,王姓一家人口眾多,不僅親友經常出入,看護仲介也經常登門拜訪,很難想像在這種出入情況下,被告還能以每月3到4次的頻率性侵。
法官審酌女看護擁有2個門號的手機,且被告住處也有未設密碼的無線網路可用,沒有行動、通訊自由被限制而無法向外求救的情形,因此認為其指控均與諸多事實有差距之處,也無其他積極事證能證明王男性侵,4日判王男無罪。
新聞連結:
https://goo.gl/SpSs1i
心得:
「因為女看護在雇主住處工作、生活長達2年之久,實難排除因為其他緣由得知被告有入珠一事的可能。」
什麼緣由會知道對方有入珠?
只能說法律上有句名言:「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切記啊!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12-13 23:54:00
主要是日期兜不上吧,被安置還能懷孕,隔空性侵哦
作者: lizbabe (阿敲)   2017-12-14 00:00:00
同意樓上, 整篇記者重點放錯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12-14 00:03:00
標題講成好像入珠數目講對就判有罪了 根本有意誤導這案子疑點不少 但看到標題高潮的人又可以罵法官恐龍了
作者: amyg812 (ant)   2017-12-14 00:20:00
標題根本誤導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12-14 00:21:00
標題殺人...
作者: someLetters (GG)   2017-12-14 00:28:00
台男的精子存活十個月是輕而易舉吧?
作者: boboSana (四次元)   2017-12-14 00:29:00
標題...為了騙點閱 記者們的嘴臉真是有夠可悲的XD 笑死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7-12-14 00:37:00
優質台女們見狀道:不管啦!就是可以隔空性侵懷孕啦!台南就是兇手!哼哼
作者: peacesignv (小聲音)   2017-12-14 00:43:00
真的會有人說可以隔空性侵@[email protected]?倒是有聽過隔空懷孕的,不過不是台女說是洋男說的
作者: criminal (啊香香)   2017-12-14 01:24:00
垃圾標題
作者: BreezeMaple (BREEZE)   2017-12-14 01:29:00
記者只會製造對立
作者: seina005 (seina)   2017-12-14 01:56:00
愛轉特定新聞進這個版的也很愛製造對立
作者: Anyotw (Yoman)   2017-12-14 09:07:00
樓上一堆不識字膩。印尼也要扯我們u質的台女
作者: twolight (兩兩兩兩光)   2017-12-14 13:25:00
印女當成台女,低能兒就是低能兒
作者: fairbankslin (Fairbanks)   2017-12-14 19:13:00
所以我說入珠的用意是什麼
作者: york13468 (York)   2017-12-14 20:30:00
製造仇恨與誤解的標題必噓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