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每人每日限發一篇新聞。
新聞標題:
哪家滷味這麼好吃?她配酒吃完又嘿咻 竟告同事性侵
新聞內容:
北市一名20多歲陳姓男子今年10月和女同事相約西門町逛街後直奔賓館喝酒、吃滷味,事
後女方報案指控遭下藥性侵,但男子喊冤,指兩人躺在床上時,女同事先扭動身軀對他「
磨來磨去」,兩人才合意發生性行為。
台北地檢署認為,女同事自承回家後不但洗澡,還和男友嘿咻,與常情不符,且事後雙方
和解撤告,因此將陳男不起訴。
提告女子指控,當天是她第一次喝酒,結果竟醉得不省人事,因此懷疑自己遭陳男下藥迷
姦。
陳男到案時否認性侵,辯稱當時女同事躺在他身邊,卻扭動身體對他肩膀磨來磨去,他求
饒喊說「這樣我會受不了」,女同事還大方說:「來啊!」他才找出保險套,和女同事嘿
咻,過程中女同事都沒有異狀,隔天清晨女同事就自行離開賓館。
檢方認為,提告女子離開賓館時神色自若,且自承回家後不但洗澡,還和男友發生性行為
,隨後才去報案,也不記得受害細節,顯與常情不符,加上雙方和解撤告,因此將陳男不
起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新聞連結:
https://goo.gl/EjML3Z
心得:
※ 根據板規9,需附心得至少二十字繁體中文字。
這法官嚴重仇女,
難道被性侵者一定要
哭哭啼啼的才算是被性侵嗎?
有沒有聽過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