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運將性侵醉女辯仙人跳 她怒嗆:要選也不會選你!
新聞內容:
擔任計程車司機的劉姓男子某日清晨載女性友人到豆漿店吃早餐,再到KTV飲酒作樂,事
後他看到女子不勝酒力,昏睡不醒,認為有機可趁,竟將女子載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女
子在做愛過程中突然驚醒,發現自己被硬上憤而報警,但劉男否認性侵,還辯稱自己遭到
仙人跳,女子則氣得大罵「我要男人排隊一堆啦,要選選不完啦,也不會選你!」
判決書指出,劉男曾開計程車載過女子,2人因此結識,進而交換聯絡方式成為好友,偶
爾還會一起出去玩,去(2016)年11月12日清晨5時許,劉男收到女子傳來的訊息,要求
劉男到台北市林森北路某間KTV接她,隨後一起到永和豆漿享用早餐,再一同開車前往基
隆另間KTV飲酒作樂。
▼(示意圖/pixabay)
當日中午11時許,2人準備返程回家,沒想到劉男見女子喝得醉醺醺,昏睡在一旁,竟起
色心,擅自決定將女子載往汽車旅館,趁女子意識不清醒,將她抱上床,再脫去她全身衣
褲,乘機發生性關係,女子在過程中驚醒,急忙制止,劉男才罷手。
女子酒醒不甘受辱,在劉男車上憤怒嗆罵「你這樣對我就是不對」、「X他媽色心起意」
、「你以為我好惹是不是」、「我有說要跟你去打砲嗎」、「法庭見」、「我要男人那邊
排隊一堆」、「要選選不完啦!也不會選你」等,飆罵的過程全被行車紀錄器錄下,而儘
管劉男頻頻道歉,女子事後仍至警局報警提告。
▼(示意圖/pixabay)
劉男雖然坦承和女子發生性行為,但否認乘機性交,供稱是因為女子的父母要求女子若是
喝醉就不要回家,加上他剛跑夜班需要休息,才會將車開到汽車旅館,這次是女子主動求
歡,雙方才會發生性關係,而且女子在過程中還自行變換體位,感覺很享受其中,未料事
後女子卻翻臉不認帳,開口要求3萬元,他感到非常驚恐,懷疑遭到仙人跳,也終於體認
到什麼是「不要錢的最貴」。
但女子反駁,指稱當天劉吃完早餐就曾邀她去旅館,她當場二度拒絕,之後酒醉就沒有記
憶,沒想到醒來時就發現劉男壓在自己身上,讓她感到非常噁心, 強調自己絕對沒有同
意劉男發生性關係。
法官勘驗雙方在車上的對話紀錄,加上汽車旅館監視器畫面清楚拍到女子當時癱軟在副駕
駛座沒有意識,認為女子難以主動邀約性行為,還變換體位,同時女子胸罩內層也殘留劉
男的DNA,認為女子事後向劉男討不到3萬元賠償才報警,也符合情理,日前依乘機性交罪
判劉男3年6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
新聞連結:
https://news.ebc.net.tw/news.php?nid=92392
心得:
最近新聞很多 大家多注意惹
男生們也要小心喔喔
我喝醉照樣沒人理0w0
噢不對 我還沒喝醉過
我都喝啤酒 可能酒精濃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