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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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這樣der
小的我上上禮拜出了車禍
我直行撞上一輛對向來的闖紅燈左轉的轎車(對向直行亮綠但左轉沒亮這樣應該是闖紅燈
?
導致我的左腳膝蓋縫了9針
機車修理費用13380
因為我急需用車所以對方先付了(PS他沒告知我修車費用會包含在理賠內
薪水補償10640
我是學生所以以時薪133*1天8小*(一個禮拜工作5天+卡到dubble2天)=10640
外套摔破6000
醫療賠償1030
精神賠償10000(對方保險公司說的
總共41050
對方保險公司提議4萬元跟我和解
我覺得ok就接受了結果後來才被通知說修車的費用要從我的理賠金扣而且理賠金內修車費
用只有5000因為是老車,等於多的還要我自己貼,我聽到完全傻眼那我修車幹嘛直接換一
台二手車就好了啊...
跟保險公司反映後理賠員跟我約禮拜四當面談
我覺得我的要求沒有很過分吧,而且修車這部分我真的很傻眼
請問各位大大面談那天我應該怎麼做?
如果理賠員堅持要從理賠金內撥13380給對方的話我該怎麼辦QQ
剛滿20歲第一次處理這種事情又沒人問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