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有人不接受同性婚姻?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5:19:58
※ 引述《Otter3 (P毛)》之銘言:
: 好像還是有不少人對收養的相關規定不太清楚
: 在這邊強調一下
: 台灣是允許單身收養的
: 也就是說,一位單身申請人是可以合法到收出養機構申請收養服務的,無論他是同性戀異性戀還是雙性戀
: 所以有人以為「同婚合法後下一步就是收養了」
: 這是錯誤的觀念
: 因為同志早就可以合法進行收養了
法規沒有規範 等於 "合法" 嗎? 或是只能說 "不違法" ?
我覺得這是有爭議的.
或許比較貼切的說法應該只能說是 "未規範".
比如說垃圾不落地入法之前, 亂丟垃圾也不違法, 但那表示亂丟垃圾就OK嗎?
從法律的角度切入, 應該也只能說是 未規範 而已.
當然未規範的原因有很多, 台灣法令本來就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好比一些食安問題上面, 爆出來之後才發現 "無法可罰".
相對的, "未規範" 也不等於 同性戀單親收養 就不合法.
也不是因此就說同性領養就不正確.
只能說目前的規定 就沒有考慮性向的問題.
已婚 或者 單親領養都可以.
: 且就我所知已經有很優秀的同志收養人以單身身份完成了收養程序
: (比同期的異性戀夫妻收養人都還要來得優秀)
這句話是雙面刃.
因為其他期間也存有很優秀的異性婚者收養,
比同期單親領養者都還來得優秀.
: 但這也是問題所在
: 因為台灣同婚尚未合法
確實, 法律規範的不完整. 就有可能導致這樣的狀況.
這會反應在實行的細則上面.
所謂的有"很優秀的同志收養人"以單身身分完成收養程序這句話來說.
基於 無關性向的原則, 其實我也覺得特地強調同志收養人身分也很奇怪.
兒福系統的統計數據中 也沒有性向的統計.
原則上應該只能說 : 有一個很優秀的人以單親的身分做收養.
再來,衛福部社會及家庭屬 105年國內收養的統計數據.
國內收養家庭數為125.
收養人 男性有123人. 女性有125人.
104年 收養家庭數為131 , 收養人男性139人 女性143人
單親收養比例低於10%.
而單親收養中, 性向分布沒有數據.
這裡不分析低於10%的原因.
只是想問, 拿少數例子來當成常態解釋, 參考價值到哪裡?
我相信拿一篇外國年輕人對於小時在同性戀家庭中長大的抱怨文
來以偏概全的說同志家庭下的小孩都是悲劇, 也是會被打槍的吧?
: 當同志申請收養時無論他有沒有伴侶,都只能夠以單身收養人身份提出申請
: 所以收養人的伴侶無法以合法管道共同收養他們的孩子
這是因為目前規定被收養者 只能被 一人 , 或一對配偶 收養.
不能同時被兩個單身者收養.
: 即便這個孩子可能從小就由這一對同志伴侶撫養長大,即便這位伴侶對孩子而言就是爸爸/媽媽
: 但在法律上,收養人的伴侶和孩子是沒有任何關係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 若有一天收養人不幸過世,孩子的監護權可能會被移交給收養人的其他親人
實務上, 當養父/母 死亡時. 養子/女 可終止收養.
終止收養後, 也可以在雙方同意下, 由另一人收養.
養子女與婚生子女不同.
如果這個被收養者在終止收養後, 更願意由原收養者的其他親人照顧.
那還真的是 "最熟悉的陌生人"
: 導致孩子有可能必須離開他的另一個爸爸/媽媽以及從小成長的家
: 就結果而言,無論你接不接受同志收養
: 同志收養家庭老早就存在了,而且以後只會越來越多
: 也有部分人可能以為收養就像去領養一隻狗一樣抱回來就有了
: 但其實收養遠比各位想像的還要複雜
: 從提出申請到完成收養流程耗時約兩年
: 包含各種評估、會談、上課等等
: 收養社工當然也會對收養人進行非常嚴格的把關 (不論性向)
因為是很嚴肅的事情,
所以對於本來"未規範"的部分, 自然在討論修法之際會被拿出來討論.
: 不適任的申請人在過程中就會被社工淘汰掉了
所以確實有很多人被淘汰掉阿...
這又能說明什麼呢?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1-05 15:34:00
來說說: "拿少數例子來當成常態解釋, 參考價值到哪裡?"因為反對同婚伴侶收養的主張是:任何同志伴侶都不可收養,不管這對伴侶的條件再好. 要攻破這種主張,只需有1個反例支持同志伴侶可收養的,要的也只是,同志伴侶也可接受條件審核。既然有很優秀同志收養人那全面禁止同志收養的合理性在哪?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7:09:00
啊就[異性戀至上主義]啊,既然收養人不分性傾向都很優秀,那憑什麼[只]讓異性戀婚姻收養,而不讓同性戀婚姻收養呢???既然在實證上無法證實異性戀婚姻收養[優於]同性戀婚姻,又怎麼能夠禁止同性戀婚姻收養呢???
作者: lfaajjaa (lfaajjaa)   2018-01-05 17:18:00
難道一般人沒有不接受的人權嗎?小孩被收養,可能被歧視霸凌造成比原本更多的社會問題,因為台灣還沒有這個開放條件。被收養的小孩可能沒辦法接受自己因為同性父母而受到許多壓力和傷害,小孩的也需要人權。台灣普遍還是希望異性婚姻的。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7:31:00
喔,那樓上去立法啊,規定醜的窮的外籍的異性戀統統不準生育啊,原因就是[會被霸凌],啊,我幫你想好名稱了,叫[醜窮外籍異性戀婚姻禁止生育法]~告訴你啦,有霸凌情況時,應該是教化跟禁止霸凌人,而不是要求被霸凌人不能做自己~那原po認為異性戀家庭跟同性戀家庭有何不同????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7:41:00
最直觀的不就是 組成成分不同嗎?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7:42:00
然後再請問原po這差異會造成孩子什麼影響??原po回答我啊,父母的性別組成份子不同會對子女造成什麼影響??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7:46:00
我想這就是問題的核心了, 爭點在這裡. 要我回答的話我只能說 ,正面報告及負面的報告 我都有看過. 但沒有一個真正讓我覺得是權威或是能完全說服我的. 所以我也不想武斷的去下評斷, 只能說我自己也還在觀察更別提 大量充斥著的以偏概全的說好 或 說壞的言論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7:53:00
那原po我問你,你覺得一個美滿的異性戀家庭原素要有那些??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7:54:00
我所發的文, 也針對過 以偏概全用 愛滋病, 亂交等言論來攻擊同志的.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7:57:00
那原po我問你,你覺得一個美滿的異性戀家庭原素要有那些?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7:59:00
我不知道用同素異形體來表達適不適當即使要素相同, 但是組成不同, 結果就是未知的.我是說"未知", 不是說不好.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8:02:00
:那原po我問你,你覺得一個美滿的異性戀家庭原素要有那些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05:00
你仔細想一下就會發現, 你這個問題等同於前面的呀假設所有美滿異性戀家庭要素, 同性家庭都可以做到好了. 但是最直觀的組成就不一樣.接下來就是你問組成不同會有什麼差別那不是又一個迴圈了嗎?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8:08:00
那原po我問你,最直觀的不同會對子女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呢?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09:00
see ? 我的回答同上, 正反報告都有, 還在觀察喔!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8:13:00
我告訴你答案好了,為何有人會對同性戀婚姻收養子女有疑惑?是因為他們怕[同性戀家庭把子女教成同性戀],問題來了:[為何不會有人疑惑現行的異性戀婚姻也把大部分的人教成異性戀]呢??為何這些人這樣怕下一代成為同性戀呢??結論:因為同性戀被污名化,同性戀=不好~所以嘍,有些人誇大說同性戀家庭會養成同性戀子女所以不可以收養,這些人本質上就是認為同性戀=不好,所以不適合當父母~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16:00
坦白說, 我個人是沒想過同性戀家庭會把子女轉換成同性戀拉~ 雖然有看做這種說法, 但反之也有想要校正同性戀, 但是過各種方式之後說 天性無法改變的阿我想說的是, 或許你所講的原因是某些族群的考量但不代表大家想的都只是那麼一回事而已至於你說的同性戀 = 不好的這個部分, 我想過這個事情假設人都被洗腦了, 洗成認為同性戀是最值得追求的表現. 那麼會不會發生一堆人想要矯正異性戀變成同性戀, 同性戀收養反而成為最熱門選擇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8:22:00
還有一個答案,就是有些人怕同性戀家庭把孩子教的[不男不女],問題來了,除了生理性別(有雞雞跟沒雞雞)外,什麼樣的性格特質劃歸於男生的?什麼樣的性格特質劃歸於女生的呢??如果認為[男要像男,女要像女]那是不是又加重了性別刻板印象呢??會不會製造更多的玫瑰少年葉永誌呢??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23:00
或許會喔. 但這個的前提是一種社會認知.那麼你所講的同性戀=不好, 應該是一個社會認知的問題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1-05 18:25:00
"只用原本規範異性戀/婚的規則 是否足夠?" 不足夠的話,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25:00
反而不是 同性戀 到底好 或 不好.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1-05 18:26:00
修補正不就好了。再說26個已同婚國家有許多經驗可參考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8:27:00
呃…現行的法律制度下對同性戀不利,應該沒有人想把自己轉換成同性戀吧~啊,我想當原住民耶,因為原住民可以加分啊,但同性戀可以加分嗎?可以減稅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27:00
roc 大, 你提出的第二個問題, 也蠻哲學的我的想法是, 你確定大家都想要完全除去男女的分化嗎?或許人們心中多少都還是想要有一點區隔.在這樣的情況下, 以什麼是男, 什麼是女, 刻板印象來做解釋, 就顯得沒有意義了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8:30:00
這樣講好了,我不在意什麼區隔化,我只在意[這個人可不可以做自己想要的面貌],至於你,想要區隔化,我沒意見,尊重你~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31:00
way大, 我也覺得要修補正阿! 但這個觀念就未必是roc能接受的. 他強調的是 "沒有不同".根本也不需要修正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8:32:00
你千萬別用[人們心中想怎樣怎樣],因為你只代表自己,別人有別人的對自己面貌的想像~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32:00
如果要修正, 等於要先接受不同我絕對認同每個人都有對自己的想像, 但我想你也不能完全就是本位思考. 在這個情況下, 假設誠如你說的因此而發展出了較無明顯區隔個性的人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1-05 18:38:00
我覺得那算技術細節,強度不足以反 同婚伴侶收養,只要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38:00
那麼他將可能面對什麼問題?或許問題是在於社會認知錯誤.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1-05 18:39:00
您也不認同那種地圖炮,那就是同婚伴侶收養了,要個案審查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39:00
但是這仍不能否認, 一個較無明顯個性區隔的人, 在這個, 或許你會說是扭曲的社會價值觀之下, 所面臨的問題, 不是嗎?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1-05 18:40:00
也可以。收養時的資格審核本來就似個案審查。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41:00
way大, 技術問題 同時也是程序問題.在技術問題未解決之前就實施, 那不是擺明等著問題發生嗎?修補正, 要個案審查我都覺得沒問題但是, 我們覺得沒問題, 不等於同志認為沒問題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1-05 18:44:00
s大您要的佐證資料,其實許多已開放同婚國家都有相關研究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45:00
way大, 如果今天同志訴求修補正, 正面面對這個問題那就會省下很多口舌之爭.但就是有很多以偏概全的, 或是主打組成不同根本不會有影響, 根本不需要修補正的不是嗎?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8:52:00
原po因為我要吃飯了,所以簡單回答你,你所謂[扭曲的價值觀]解決方式,請你拉到這討論串中,我回答[lfaajjaa]的答案,[要解決霸凌,是要教化霸凌者,而非要求被霸凌者改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53:00
roc大 我用我的觀點來回答你好了. 或許現在的價值觀讓同志們受委屈了. 然而在這個價值觀改變之前,就讓兒童面臨此價值觀之下可能造成的問題和傷害,這樣對嗎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8:55:00
原po,我要告訴你,因為[收養是個案審查,所以有問題的同性戀婚姻都會被排除],就跟異性戀婚姻一樣~還有,同性戀婚姻=/=收養豁免權,同性戀婚姻一但成立就百分之百就可收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8:56:00
? 我覺得只是用 那是價值觀的錯, 就讓兒童面臨問題好像也說不過去.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8:57:00
所以是同性戀婚姻跟異性戀婚姻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個案審查](請在你心中默唸三次)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1-05 18:57:00
那其實是 收養機構兒福聯盟等的專業,為何s大以為他們無?為何以為兒福聯盟還要靠同志去教他們該怎麼做?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8:59:00
原po再告訴你,如果談到歧視跟霸凌,好吧,那就同性戀婚姻跟異性戀婚姻一律平等,一體適用,就是製定[醜窮外籍異性戀婚姻禁止生育法],這樣同性戀婚姻不收養子女,而醜窮外籍異性戀婚姻也不會生下被社會歧視跟霸凌的子女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9:00:00
所以 如果我周遭如果有歧視或霸凌者, 我也會試圖去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05 19:01:00
醜窮外籍異性戀婚姻的子女何其無辜啊,要因為自己的爸媽醜窮外籍被歧視跟霸凌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9:02:00
改變他們.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1-05 19:02:00
這價值觀有點雞生蛋蛋生雞, 比方外配子女受的異樣眼光,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1-05 19:04:00
抱歉, 我要趕去看電影了, 明天如果還想討論的話我會再來留言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1-05 19:05:00
近來比以往好一點.這主要是外配子女變多見怪不怪了吧?更早期父母離婚孩子就被說3道4,我們是等教育好了再開放離婚的嗎?
作者: loversdating (;))   2018-01-05 19:36:00
推樓上。不可能什麼都等社會教育好了才來進行,有些事就是已經存在了,不去注意只是假裝看不見而已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8-01-05 21:51:00
老大,法律沒有規範的就是合法至於你覺得不覺得ok跟合法性一點關係也沒有你如果不太懂法律的邏輯可以去進修,而不是自己想當然爾
作者: sutong0701 (Cynthia )   2018-01-05 23:36:00
就是社會覺得同性戀不正常才會有這一堆問題,不歧視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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