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玩3P又怕男友發現劈腿 她亂告性侵恐得坐牢
2018-01-14 16:52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陳姓女子2014年和2名加油站打工的男同事趁酒意大玩3P,結束後她被男同事送回家,晚
間男友返家發現她內褲被脫一半,氣得質問並報警處理。她因不想讓男友認為她再度劈腿
,竟向警方表示遭同事性侵提出告訴。事情曝光,陳反被檢方依誣告罪嫌起訴,士林地方
法院判8月徒刑,可上訴。
陳2014年8月傍晚和2名男同事相約飲酒聊天,期間她提及自己有裝避孕環,當場取出避孕
環讓2人觀看後裝回陰道,之後三人發生性關係,大玩3P,結束後陳發現時間不早,男友
即將下班返家,她怕男友發現,先打電話要求男友到夜市買食物,拖延時間。
陳在2名同事陪同下回到住處,陳的男友返家只見她光著下半身、內褲脫一半,氣得質問
並報警處理。她擔心男友認為自己再度劈腿,影響雙方感情,竟謊稱喝酒意識不清遭到同
事性侵,在男友陪同下到醫院驗傷,她也向警方提出告訴。
2名同事隔天因警方到加油站查訪,才驚覺陳報警,打電話要求陳下班後到派出所釐清案
情,未料3人才剛踏進警局,陳的男友隨即將陳帶走。2名同事喊冤,表明和陳是合意發生
性行為,另提出錄音檔案,陳回應字句完整,檢方研判陳意識清楚,處分2人不起訴。陳
反被依誣告罪嫌法辦,檢方起訴。
陳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想知道當時發生什麼事情才會提告」。委任律師也稱,陳當時
意識不清,確實處於泥醉狀態。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認為陳雖然需人攙扶,仍無法證明3人發生性行為,陳是否清醒;
另陳的男友作證指出,當晚他用力搖醒女友,女友回話「你就不能溫柔一點嗎?老娘剛被
兩個男人操過」,顯見陳有意識和人發生關係。
判決書指出,雖起初是陳的男友打電話報警,但陳在醫院也向警方表示要提告,還說「直
到體檢報告出來,我才知道自己被性侵」。另檢察官對2名同事處分不起訴,陳仍二度聲
請再議,罪證明確。
法官認為,陳只擔心怕男友發現她劈腿,即誣指他人性侵,且二度聲請再議,耗費司法資
源,犯後毫無悔意,飾詞狡辯,且性侵害告訴讓2名同事容易遭受異樣眼光看待,讓同事
無端付出勞力、時間和金錢,疲於應訴,依誣告罪判陳8月徒刑,可上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929403
心得: 新聞中的女子勇於訴諸法律懲罰此等頑劣台男,並二度聲請再議要證明自己的清
白。期待再上訴時法官放下心中仇女偏見及有串供之嫌的毒樹果證據,正視驗傷
單及女子所受的恐懼創傷,以落實兩性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