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後賞鳥戰人妻 多夫18公斤分不出?檢駁性侵
朋友到家喝酒,醉了還上老婆,妻稱酒醉以為是老公求歡,但檢方認為,2人體型差距大
且相差18公斤,反駁她遭性侵。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黃姓男子去年4月間到陳姓友人家飲酒,因陳妻醉了先回
房,黃男趁著陳男與友人在1樓客廳喝得正開心,以欣賞陳男飼養的白文鳥為由,自行步
上3樓,過了一時間遲未下樓,陳男上樓查看,竟撞見妻子和黃男正在嘿咻大怒。妻說,
誤以為是老公求歡,才沒反抗。
檢方調查,黃男體重80公斤,陳男體重62公斤,趴在陳妻身上且她是仰躺臉朝上,豈無法
察覺?再者,陳妻的公公婆婆睡在2樓,3樓臥室隔音不佳,逃脫不易,若冒險性侵不怕驚
動大家,因此難認定黃男犯強制或乘機性交罪行。屏東地方法院依相姦罪將黃男判刑2個
月,可易科罰金。(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116/1279281
心得: 比被侵害的女性之夫還多18公斤,足見其體態龐大足以令人心生畏懼。且女性已醉
更無反抗之力。焉有倒果為因將此列為反證的道理。請法官放下仇女心態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