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針對製造業。
我的重點,低薪不是引進廉價外勞造成,
但產業轉型緩慢絕對跟引進外勞後大量的違法行為有關。
就台灣現況來說,大財團請很多外勞,我不覺得是太大的問題。規模擺在那,需要穩定的
勞動力,而外勞的奴性絕對比台勞來得堅定。
但問題是,很多中小企業也想跟著用外勞,
為了請外勞開始鑽司法漏洞。
怕文章太長有人直接end,
簡單解釋一下。
請外勞不是不可以,
但是問題是很多企業不照規矩。
當不遵守法律是一個常態,
遵守法律變成一種懲罰。
試問,若遵守法律是一種處罰,
以後誰要守法?
其中的外部成本有腦袋不難看出。
有親戚是中小企業慣老闆,說些我知道的事。
要引進越多外勞,基本員工數要夠,
再者要建立工寮,讓外勞居住。
我知道的玩法是,
跟親戚朋友要人頭(身分證字號),
充當員工人數。
老闆投資買房後,將該房子登記為工寮。
實際上員工住在工廠的大通鋪。
固定會有1-2個女外勞,住在老闆家,
幫老闆做家務。
之前親戚說要「高薪」請家人去工廠打工,
然後以我家人是女生為由,付比較少薪資。
(我妹讀工科職業學校,平時上課是在修機械,
有在練伏地挺身,有肌肉。她自問雖不是最好,但不輸男性平均產出)
換算了一下,比當時的飲料店還血汗。
別說台灣人不願意去做,
如果去飲料店打工還比工廠高薪,
給我一個做更辛苦的工作,
卻要領更少薪水的理由。
啊對了,聽說那個親戚現在請不太到外勞,
年紀大了還要去充當工人幫兒子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