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去應徵黑O牌的寒假工讀生,面試時什麼都還好,沒有講什麼不合理的規定。
上班的第一天,我是從下午的1點半上到晚上的10點整。當天晚上10點一到,店長馬上趕人叫我去打卡,我想說「哇靠這店長真準時下班~」收一收就可以走了,沒想到店長是要我趕快打卡打一打再回來幫忙打烊的工作,他說我們這邊這些都是「義務」。
結果弄到10點40分才離開門市,總之是打卡單上消失的40分鐘。
我打工了快兩年,從來沒有遇到這種事情@@
還以為這些「先打下班卡,再回來工作」只有在網路上才看得到,沒想到真的讓我碰到=.=
隔天去上班,發現打卡機旁邊有一張公告
http://i.imgur.com/Ym7aiHN.jpg
看到我整個覺得這什麼規定阿,雖然我不是上班會遲到的人,不過這個也太莫名其妙了吧
現在一個小時140元,我們現在門市有6個人,這樣請下來不就超過兩個小時的錢嗎?
更何況勞基法對於遲到扣薪,完全是用比例來扣的。
今天早上9點去上班,一到店裡店長就說我明天改成上13:30~22:00,哪有人上班前一天告知排班的變動阿==,我跟店長說我有排事情了,店長說「以後你有上班的那天,不要排事情,這樣我比較好改班」
我整個傻眼囧,難道我空閒的時間完全不能排事情就等你的改班嗎…
而且你也有我的手機號碼阿,明明可以提前通知
而且店長很愛罵工讀生「你真的很有障礙」「白癡」「智障」等言論,聽起來真的很不舒服
後來打去勞工局想問投訴的事情,跟勞工局的人說打下班卡繼續上班的事情,勞工局居然說「你可以打卡完就走阿」
我也很想走阿,可是那種情況我要怎麼走阿(我真的很俗辣囧)
不過真的無法忍受所以辭職加上檢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