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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和已婚男警出遊 女警:好喜歡你壓在我身
時間: Thu Jan 25 18:25:17 2018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和已婚男警出遊 女警:好喜歡你壓在我身體的重量
3.完整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21953
4.完整新聞內文:
107-01-24
〔記者王俊忠/臺南報導〕「好喜歡你溫柔壓在我身體的重量!」中部已婚陳姓男警員與女同事驚爆婚外情,女警與陳男出遊時說出如此露骨肉麻話。男警妻子控訴女警與丈夫出遊擁抱、熱吻,侵害她的配偶權,也導致她與警察老公離婚。臺南地院判這對外遇警察鴛鴦,連帶賠償廿萬元給男警妻。
男警妻子指控,擔丈夫與女警是中部某警察局的同事,女警明知她丈夫是有妻室的人,兩人竟於一百零六年一月廿三日與同年二月廿日一起出遊,還擁抱與熱吻,已經逾越正常男女的交往界線、不法侵害她的婚姻配偶權,讓她精神遭受極大痛苦。她憤而向丈夫與女警合併求償六十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開庭時,女警坦承兩度與陳姓男警出遊,但只是基於同事情誼,兩人會在一百零六年二月廿日出遊到汽車旅館,是因為陳男說他身體不舒服,她在不同意下,勉為其難跟陳男進摩鐵,進房後兩人只是看電視、聊天,未做出逾矩之事。
一審法官審認,女警傳送給男警的電子郵件內容,是女警記錄與男警兩人出遊的情形,文中述說,「好喜歡你熱情擁抱、好喜歡你充滿蒜香的熱吻、好喜歡你溫柔壓在我身體的重量!」等露骨肉麻話,足見兩人出遊相處,儼然是熱戀中的男女朋友。
法官還說,女警與已婚男警夜間一起入住汽車旅館,這對兩名思慮成熟、都有判斷是非能力的成年警察來說,明顯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範疇,並非僅於普通朋友的往來,兩人行為確已侵害原告的配偶權,判兩名被告應連帶賠償廿萬元給原告。此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