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公策平台「甲血甲用」連署達標 捐血管制需「同婚配套」
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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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放寬男同志捐血標準,在網路上引發論戰,有提案者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上提案,
反對衛服部放寬「捐血者健康標準」,曾有「男男」間的同性性行為者,終生不得捐血,
或以「甲血甲用」為原則,也就是只有男同志能接受男同志提供的血液,該提案4天內已
有5916人附議,衛服部須在57天內,也就是3月26日前必須回應。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指出,按現行「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有過「男男」間的同性性行
為者,終生不得捐血之規定係因男男性行為為危險性行為,其所造成愛滋病之可能性大於
其他正常性伴侶與性行為之可能,因此為保護被捐血者能在合理的期待其接受捐血後能夠
擁有健康之身心狀態!
在利益與影響方面,可避免政府愛滋病防疫失控,確保被輸血者之身心狀況可受保護,可
避免檢驗空窗期造成的輸血人心不安,最不得已的「甲血甲用」仍可給予同性戀者輸血的
空間,但也同時保護一般正常性向者,給予被輸血者是否願意接受男男性行為者同意權,讓
所有人可以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男同志終生不得捐血」在台灣已經實施28年,衛福部「國血國用諮議會委員」決定將放
寬為「5年內有男男間性行為者暫緩捐血」,目前在國際上,包括美國、歐盟等國都已經
解除男同志終生不得捐血的禁令,皆採用「年限」規定,只要在一定期間內沒有發生男男
性行為,就可捐血。
此議題一出,網路上再度掀起兩派論戰,反對派認為,男同志就是HIV高風險族群,對高
風險族群訂高門檻控管,無關歧視與否。認同派則認為,對男同志的捐血規範就是歧視,
或沒有意義的規定,只要經過專業把關後沒有問題的血液,就應該合理使用。
但是依照台灣現行的法律,即使對男同志捐血有相關規範,在實際執行上仍有相當的難度
,因為在法律上「並沒有對男同志的身分進行定義」,在沒有定義的情況下,任何管制都
建立在所有男性捐血者的自由心證,除非同性婚姻通過,法律上才能夠對男同志的身分賦
予定義,在有定義的情況下,過濾捐血者是否為男同志才會相對有效率,或是在確認為男
同志後,進一步在捐血時要求出具相關安全證明,倘若沒有同婚配套,相關的捐血管制規
定也只是流於形式。
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26/1101307.htm#ixzz55M4Mywt2
心得:早就連署了 反正只是個提議平台 本來就不具有法律效益麻
來看看反對的提案幾天會達標呢? https://goo.gl/Ecdf7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