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次偷情全都記 人妻偷吃男同事日記成鐵證
已婚的陳姓女子背著丈夫與公司的林姓男同事偷情,不僅清楚記下2人每次偷情的時間與
地點,誰付飯店錢,其中還記得第一次因為尚有道德的束縛,2人只有在玉門關磨槍沒有
很HIGH,其他15次都讓她快樂的不得了,滿意到還會傳訊息給林男「下次你喜歡我穿什麼
樣」。只不過當姦情爆光後,陳女主動向丈夫懺悔,並主動交出紀載16次偷情細節的日記
。最後雖然沒有抓姦在床的證據,但檢察官依照陳女提供的事證,認定2人偷情15次,以
妨害家庭罪起訴,至於只有摩槍的第1次,不算數,不起訴。
據了解,年近40歲的陳女,在台北市某貿易公司上班,與林姓男同事朝夕相處下,漸漸產
生情愫,已婚的她,開始背著丈夫與林男出遊。2016年9月間,2人第一次到北市雅柏精緻
汽車旅館嚐試偷情的滋味,或許要擺脫人妻身分的束縛有心理障礙,2人當天在旅館,衣
服雖然脫了,但肉體並未結合,林男只能尊重陳女,在門外徘徊。
不過這次的經驗,喚醒了陳女體內沈睡多年的激情,當2人第二次再度前往同一家旅館,
陳女已顧不了已婚的身分,與林男忘情的享受激情所帶來的愉悅,2人就從2016年9月起,
只要有空就會到旅館幽會,縱情的陳女有時還會傳訊息給林男「下次你喜歡我穿什麼樣的
衣服呢?」
2人偷情的秘密維持了9個多月,去年6月間,陳女的丈夫發現妻子傳給男同事曖昧的簡訊
,直覺告訴他妻子背叛他,在追問下,陳女向丈夫坦白,還清楚將每次偷情日記交給丈夫
。陳女丈夫在取得妻子的說法後,將林男約出來談判,並錄下2人的對話,林男見到陳女
招了,坦承一時衝動發生幾次關係,陳女丈夫氣得大罵,第一次就算是衝動,怎麼可能第
二次、第三次還那麼衝動,因此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陳女到案坦承與林男上過汽車旅館16次,第1次沒有做愛,其餘15次都有,另外還有1次旅
館的費用是她刷卡付的。至於林男,則全盤否認,不僅沒有與陳女上過旅館,更沒偷情。
不過檢察官依照陳女證詞及其所寫下的偷情記錄,並比對她刷卡時間,另外再加上陳女丈
夫所錄下2人談判的對話記錄,認定2人涉有重嫌,依法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陳女偷情還寫下日記,網友驚嘆,「陳女真是大膽,偷情還將每次的細節寫成日記,
難道妳是打算將來要出書嗎」、「寫在日記上只是草稿,以後付印出書一定暢銷」,也有
網友認為,「太戲劇化了可改編成AV片囉」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206/1292673/
心得
千錯萬錯都是男人的錯
女孩兒們要好好保護自己
在家不要寫日記,也不要打簡訊(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