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sa08262003 (小冧)》之銘言:
: 討拍文。我在隔壁版也發了一篇。
: 我之前發過一篇說唇手術失敗嚇到客人,工作被請回家。
: 我在艾美張宇正處做縮唇手術,上唇幾乎被切得只剩下唇珠。
: 整前,下圖,輕易閉上嘴。
: https://i.imgur.com/M4mIqUA.jpg
: 以下是整後。連下巴都連帶被影響了,稍閉合下巴就要用力到變形,所以相片下巴皺皺的
: 。
: https://i.imgur.com/IowNPZb.jpg
: 有人叫我找原醫生,我已經找了艾美的張宇正,對方還
: 情緒激動兇狠的追我到電梯說要我敢亂說就告我。
: 有人叫我整不好就找另一間,說得好,我已經修復成功了,我之前上唇幾乎被切得只剩下
: 唇珠,無法正常吃飯說話,流口水,一個月瘦了幾乎3kg,後來我修復手術恢復第一天也比
: 當時快一個月強。算是較能正常吃飯了。
: 他幫我開眼角的黑線還沒拆乾淨,當初問他騙人說說是黑色素,現已找其他醫生處理掉了
: https://i.imgur.com/uaxQgU1.jpg
: 我找護士想拆線,醫生突然發瘋拿手機說要在旁邊錄我影片才肯拆線,他情緒激動,一直
: 用手機照我追我到電梯,並兇狠威脅說敢亂說就告我,我很害怕,但是還是想說實話,希
: 望不要多一個像我這樣慘的受害者。
: 他還說他無法退錢,他說退錢不是他決定而是要由什麼“衛福部”決定。
: 另外想跟這位張宇正醫生說,黑色線是我在別處醫生拆乾淨的,被整到喪失生活機能的
: 嘴巴也是其他地方手術修復正常的,事先聲明不要把昨天追著我拍的看起來正常照片當成
: 自己功勞。
: 以下是修復較好後,還紅紅的,醫生說之後還要看恢復情況,因為之前切太薄了。修復後
: 第一天吃飯說話已比以前好太多了,外觀也算較接近過正常人了。
: https://i.imgur.com/0jrWuTI.jpg
看了一下原PO時間軸大概是
整容 > 拆線 > 復原期內出國 > 在國外被老闆叫不要上班怕嚇到客人 >
透過通訊軟體問醫美診所(不知道怎麼問的) > 開始在PTT各版PO自己整容失敗 >
在醫美版貼了兩張整容後照片,被說後面那張看起來其實還好便立刻刪除 >
開始在PTT說自己想自殺 > 開始在PTT詢問醫美律師順便抱怨整容失敗 >
回台灣 > 跑到第二家醫美診所修復成功 > 開始在PTT黑醫美診所與醫師名稱
一、 患者術後復原期,若有告知醫生,醫囑皆會告知不應出國,
若復原期內有任何問題,皆無法受到完整醫療照護。
二、 患者術後復原期認為醫事行為失敗或疏失,
卻透過通訊軟體而非當面諮詢,可能有溝通落差。
三、 患者術後若認為醫事行為有疏失,可先向原醫療院所提出反饋。
若無法接受,可向衛福部或醫學中心申訴,衛福部會視情況分案予健保署、
醫師公會及該縣市衛生局,若已有糾紛會由衛生局協調。並可申請醫審會
調查,先由一級教學醫院專家針對個案提供初步意見,醫審會召集專家審
視並開會討論,將鑒定結果送予檢調或司法機關作為專家證據。
四、 原PO在回國後直接跑去第二家診所進行復原手術,實已為於同部位進行之
二次手術,已破壞前次術後原貌,任何專家業已無法提供中立醫療意見。
五、 若診所提起訴訟,原PO需提出證據佐證診所的確有醫療疏失,在網路上公
然指控該診所與醫師,言之有憑據,來證明自己無罪。
六、 但原PO沒有在復原期後至原醫療院所進行醫事行為,並於其他醫療院所在
同部位實施二次手術,已無法證明原醫療院所是否有明確疏失或需懲戒事
項存在,因此原PO可能需要請一個非常高級的律師,來幫你扭轉乾坤。
七、 去年初才有一個在網路上PO文攻擊台大醫師被依誹謗罪判刑五個月。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