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事,先帶你母親就醫。以下的內容請有空時再看。
雖然現在說這些你一定聽不進去,不過仍然想告訴你,他人的人生由他們自己決定,你改變不了什麼,盡力就好,不要賠上自己的人生。
光是這樣說就是風涼話了,跟你分享我家這本經吧,希望能讓你覺得你不孤單。
我的雙親感情不睦多年,爆炸的導火線是母親後來有一段外遇,當時是我父親工作最辛苦的時候,我父親知道這件事之後非常不能諒解,他把這件事當成他終日酗酒的藉口,一喝醉就開始鬧事,儘管他嘴上會說那些都過去了;我母親處理這件事的方法就是不處理,不離婚也不待在家裡也不對話,完全的逃避。導致我父親更肚爛,一喝醉就瘋狂打電話找人,找不到人就自殘,傳他滿手是血的圖片來給我。
我離家在外求學多年,最近一年幾乎每天都會接到我父親的電話和自殘照片要我回家,他覺得我回家了我媽才會稍微認知到自己還有為人母的責任;我媽也覺得我父親只會聽我的勸,也希望我在家替他們居中協調,於是我就妥協搬回家了。
在這段過程之中,我的指導教授曾多次跟我說過類似我在第二段說的話,要求我應該化這股壓力為畢業的動力,但我聽了只是很生氣,我覺得他完全不能同理我的掙扎和苦,可以的話我當然想好好完成學業再處理這些事情,但問題是我害怕如果有個萬一,我會一輩子無法原諒自己。
半年前我回到家中,在家住超過一個星期我就需要去同學家借宿兩晚喘口氣。當時我媽已經拒絕跟我爸同房,搬到了我的房間,所以我是跟我爸同房但不同床,我是最直接會接受到他的負面情緒的人,期間只要我媽晚歸、電話不接、訊息不回,我爸就拼命灌酒,灌了酒就開始不分日夜自言自語大聲吼叫,嚷嚷要先殺了母親再自殺,有時候也會故意在我走下樓的時候露出他手臂上的傷痕給我看。
有一天我實在受不了了,在他又拿水果刀嘗試自殘的時候拿了把美工刀走到他面前,跟他說「想死也要挑對工具,要死就趕快死為什麼要這樣傷害自己折磨你的親生女兒,要不要我教你」然後在我自己的手腕劃了兩刀,血流了滿地,我問他看了有什麼感覺,他跟我說,對不起我知道錯了,把血擦一擦我們去醫院吧。
那時候我以為事情會就此好轉。直到一個星期後他又喝醉,我拒絕再幫他打電話找我母親,他氣憤地甩門叫我去認外面的人當老爸,我才知道我所做的一切對他們來說根本都是多餘的。
我陪他聊天、忍耐他酗酒抽煙的異味、在他腰痛的時候扶他上樓去睡覺,不厭其煩地聽他抱怨那些說過一百遍的話,每天害怕被他喝醉後失手錯殺(我父親喝醉後好幾次把我錯認成我母親),還是忍耐著跟他同房睡覺,這些事情做了再多都比不上我拒絕他一次。
那天他又吵的我整晚不能睡覺,我氣憤地拿刀問他是不是真的很想死,他說,你殺了我吧,殺了我對大家都好。
我覺得他很可憐,可是我是何辜?
我跟他說,你要死還沒種自殺,竟然忍心讓我賠上我的一生擔一個弒父的罪名,你算什麼父親。
我當時氣的全身發抖,一直在腦海裡想著我女朋友說,要和我去環遊世界,如果我有前科會有很多地方不能入境,才忍耐下來。最後我一個人蹲在廚房的地上,抱著菜刀哭到睡著。
我的母親知道了只我說,你就搬出去吧,辛苦你了,是媽媽對不起你,只要等哪一天他失手打我就可以申請離婚了,要是殺了我更好。
我帶她去法律諮詢,她也不願意積極蒐證提告,原因我不能理解,她也沒有想要讓我理解的意思。總是會說這是大人的事你不懂,即使我已經29歲,遠超過當初她生下我的年紀。
我跟她說,你就算不想保護自己,也該為了你的孩子和其他無辜的人去解決問題,你可知道我回來這半年每天都提心吊膽害怕被錯殺,甚至會夢到我被父親當作母親強暴。你算什麼母親。
我已經準備要在三月離開台灣了,沒有打算要回來的那種,把所有我在這個家的痕跡都抹滅的那種。唯一會留在身邊的東西是我手機裡的錄音檔,將來哪一天要是他們好意思控訴我棄養,我可以用來保護自己。
雖然回來的這半年並沒有如預期般順利解決家裡的問題,但我並不後悔我做了這個選擇,至少我已經有了大徹大悟,日後若他們再發生什麼事情,我都只要盡到子女最基本的義務就夠了,剩下的都不是我能做的。
所以,現在不管你想做什麼,旁人阻止你都不如你實際嘗試過來的有用,所以你就去做吧。做過之後,無論結果好壞,記得告訴自己你盡力了,辛苦你了,他們的人生是他們選的,你的人生你可以自己選擇。
也許這些話看起來很冷血吧,但學會保護自己,是生存的必要條件。
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