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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213/1297606/
女大生一夜情後提告 「男友來電」竟救了那位砲友
2399出版時間:2018/02/13 06:52
《聯合報》報導,北部一名陳姓男大生(18歲)去年用通訊軟體搭訕正妹女大生,兩人相
談甚歡,隨後約旅館開房間發生性行為。
不料女大生事後提告,指陳男在房內強行壓制、性侵得逞,讓她身心受創。
男大生喊冤,稱兩人見面後感覺不錯,自然而然發生性行為,他認為是「一夜情」;期間
因房間停電,旅館員工進房維修,女生未呼救、也無異狀。
過程中,女大生還接到男友打來的電話,對方問她在哪,女大生表示跟朋友在一起,聊了
3、4分鐘,也沒有求救。
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兩人手牽手進旅館、手牽手離開,認定全案僅女大生單一指述
,陳姓男大生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王嘉慶/綜合報導)
心得:
此名女性沒有拒絕,不代表這起事件就不算性侵
有看過 「我幫強暴我的人做了早餐」 這篇文章都該有以下概念:
「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發生性行為須雙方都同意才行
,任何一方沉默、沒有反抗或沒拒絕,都不代表同意。」
手機中說跟朋友在一起、手牽手進出旅館
都只是受害者怕被加害者攻擊的防衛機制,而並非真的接受
但檢方不僅未站在受害者的角度來觀看這起事件
更是二次傷害了這個受害者
希望各位女孩兒,跟我一起站出來,為這位女孩發聲
#MeT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