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摩鐵被捉姦 OL辯躲前男友
與主管偷情「還有閒情洗澡」判賠元配25萬
【李奕緯╱台北報導】台北某半導體上市公司吳姓已婚主管與女業務關係曖昧,遭妻跟蹤
到摩鐵破門捉姦怒提告,卻因衛生紙團沒驗出兩人DNA,檢方認定通姦罪證不足不起訴
,不過吳妻對女業務求償一百五十萬元部分,女業務雖辯稱遭前男友跟蹤,主管才帶她進
摩鐵躲避,但士林地院怒斥「躲跟監為何還有閒情逸致洗澡?」不採信女業務辯詞,日前
判她須賠吳妻二十五萬元。
判決指出,吳妻控訴丈夫自前年七月起就與女業務過從甚密,頻繁接送對方上下班,更在
前年十二月至去年四月期間,多次到新北市汐止區「慾望汽車旅館」等處開房間,去年四
月她跟監發現兩人上摩鐵,報警破門捉姦,但因為蒐集到的衛生紙團未驗出精液,刑事通
姦告訴不起訴,但她仍認為女業務破壞她婚姻圓滿,導致她罹患憂鬱症,民事部分應賠償
她精神撫慰金一百五十萬元。
辯「是為公務」
女業務則辯稱,她與男主管的關係純屬同事情誼,彼此往來均是為了公務需要,案發當天
兩人在外用餐,男主管好意開車送她回家,但在路上她發覺遭人跟監,以為是前男友要對
她不利,主管才帶她進入汽車旅館暫時躲避,兩人在房內並沒有做什麼親密行為。
「何不到警局」
但法官調查,女業務與男主管在汽車旅館共處一室長達兩個半小時,而且浴室浴缸有使用
過的痕跡,女業務雖辯稱是為躲避前男友而進入暫躲,但既然男主管開車載著她,兩人為
什麼不直接開到警察局報案求援,何況如果是要躲人,進房後應該情緒慌亂,「竟有閒情
逸致洗澡?」最後認定女業務答辯不足採信,認定她侵害主管元配配偶權,應賠二十五萬
元。還可上訴。
「當大家白痴」
網友昨直言「真會掰」、「這一爽二十五萬元,不便宜!」且認為「應該沒有人會相信沒
發生關係吧!當大家是白痴嗎?」也有提醒「抓奸時間要抓準」。
上摩鐵 名言錄
2017/12
北市徐姓人妻和小王被捉姦,小王稱開房間在討論「核心肌群運動」。
2015/03
前總統李登輝辦公室主任王燕軍,開車載女記者進摩鐵,稱想請她幫朋友「出書寫自傳」
2012/11
台北已婚陳女和洪男上摩鐵遭捉姦,陳女聲稱洪男「腳髒要洗腳」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216/37934945/
心得: 新聞中的女主角受噁心前男友跟蹤已經夠驚慌失措了。為了保住工作更要忍受心懷
不軌的男主管假藉接送之名來控制她的上下班時間,還不時以職權壓迫她至汽車旅
館,導致女主角只能假藉洗澡來脫延時間等待救援。
網友不思前因後果的酸言酸語極為不妥,法官的判決也充滿傳統父權的思考邏輯。
台灣女性應該一起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