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8-02-17 13:19:23※ 引述《Heyer (Heyer)》之銘言:
: 還蠻好奇的
: 女權的性自主不是想跟誰交配就跟誰交配嗎?這有沒有包含自己想賣就賣
: 還是說會認為這是父權遺毒
: 怎麼可以把女生的肉體當交易?
台灣性交易已經合法化了,差別是有沒有在性專區交易,沒有的話就是用社會
秩序維護法開一張罰單而已。
但總的說來,女孩兒用身體賺錢,即使是自主的,仍是會被看不起的,畢竟好手好腳
別人都在努力每天上班掙那兩萬三萬,為什麼有的女孩兒靠著身體可以自動升級賺錢?
就像肉包跟乾爹斗內了八萬,就被著男友跟乾爹上床,即使仍是屬於身體性自主的範疇
,屬於她的自由,但有多少人會認同這樣的女孩兒?
除非是家裡真的父母老病殘,有弟弟妹妹還在上學需要撐養家庭,否則有什麼理由開
外掛呢?碰到這種真的有困難的,我去消費支持,才能合情合理,甚至多給點小費都
沒關係,但實際上呢?比例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