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絡調理」調到懷孕 女病患告不成推拿師
22歲小惠(化名)到陳男經營的推拿館治療腳痛,指控遭性侵懷孕。台中地院法官認為,
小惠對於與陳發生性行為時間,與當下究竟同不同意的證詞不明確,判陳男無罪。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小惠指控2015年11、12月間陳男對她進行全身調理,按摩過
程中建議她穿浴袍,並稱須以生殖器調理陰部經絡,才能將廢物代謝,而對她性侵。隔年
5月又以相同手法對她性侵得逞,一個月後,她經驗孕棒檢測發現懷孕。陳姓推拿師則稱
,與小會發生性行為是兩情相悅。
報導指出,小惠發現懷孕後LINE陳「我不會放過你的,我要報警走司法途徑」、「你這個
人面獸心的變態,把我搞到懷孕」等語;推拿師則回「請你不要用性侵字眼,一切畢竟情
同意和」。
合議庭法官認為,現今社會男女間發生性行為並非以交往關係為前提,不能因雙方不是交
往中男女就認定陳男有趁機性交犯行;女方在證述有瑕疵,判推拿師無罪,可上訴。(即
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04/1307844/
心得: 新聞中女性遭到台男性侵害,不但傳訊痛斥對方,並鼓起勇氣走司法途徑提告。
但法官卻以非交往關係亦會發生性行為來否定女方指控被性侵害之陳述,已嚴重
污名化台灣女生固有的矜持與單純。
試問,若無恐嚇威勢脅迫,台灣女生怎可能與惡劣台男連續發生性行為?
期待上訴後審判之法官能認清台女本質,好好為兩性平權做好把關,還台灣女生
公道與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