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出國交換學生在外地被台灣自己人刁難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3-07 20:00:40
※ 引述《v999911 (午后)》之銘言:
: 我是苦主的朋友
: 後續的處理就如對話內容所示
: 如果還有問題 我再幫忙補充
: 我是蠻生氣的啦C根本什麼都不用賠
: 箱子上面就是寫她的名字啊
: 今天妳家外面放一箱東西上面寫妳的名字
: 妳打開發現都是怪東西通通丟掉
: 不久後其他人來敲門說箱子東西都是她的
: 換作是我根本不鳥他
: 哪裡來的耐心陪她一一列清單、拖好幾天
: 還賠錢?
你這觀念完全錯誤阿.
如果今天有一筆錢 因為錯誤而匯到你的帳戶.
你沒有處理就擅自動用的話, 你是會被告的.
再舉個例子, 收到了PCHOME 24HR的網路購物包裹,
打開發現根本不是自己買的東西, 即便地址填你家,
你也是不能占為己有的.
就算要說上面的可能是帳號打錯 或地址不代表名字.
今天是因為有好幾個箱子. 所以你才會有那是別人的問題的錯覺.
但其實跟有幾個箱子都沒有關係.
如果今天只有一個箱子上面貼了你的名字.
有一個人跟你說有貼你名字的就是你的. 但他根本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要給你的.
而你因為聽信了他就取用.
結果發現跟你講的那個人根本搞錯了, 且他也沒有東西的所有權.
而東西真正的所有權人出來說他也不知道箱子是被誰貼上標籤的, 但那是他的東西.
東西證實是被你丟掉的. 最後也是在你手上.
妳真的要怪只能去找當時 把別人東西交給你的那位學長姊.
仍不能改變東西是你丟掉的事實.
講白了, 原PO很倒楣阿, 學長姊說是他的, 他就以為是他的.
但為什麼不確認呢?
如果你知道你會拿到幾箱, 而多了一箱來源不明的.
難道你也問都不問拿給你的人, 就隨便取用丟掉?
如果今天真的銀行匯一筆錢到你帳戶,
你也主張說是銀行匯給你的, 所以真的就是匯款人要送你這筆錢?
何況, 箱子也沒了.
上面是不是真的有貼原PO的名字也死無對證.
但確實是原PO把人家東西丟掉了.
你在那邊氣說C根本什麼都不用賠,
觀念也錯太大了吧...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0:09:00
我一開始很疑惑的點是到底為什麼對方的箱子會有原po的名字,本來想的一種可能是整理的朋友是共同朋友,然後搞混了。結果整理的是苦主別人,然後原po堅持上面有貼自己的名字,現在目 前 對話看來很有可能是紙條掉落貼到苦主的箱子,然後原po搬走丟掉...而且一堆人在那邊說重要的東西為什麼沒保管好,啊就搬不回去寄校不然能怎麼辦???
作者: qoocoo (黑炸機)   2018-03-07 20:39:00
就是一堆親友團出來聲援啊
作者: shoinchang (orange)   2018-03-07 21:22:00
推 而且還咄咄逼人一直想用自己的方式解決問題 被丟東西的都還沒釐清責任跟丟的東西 就在那邊開一個不痛不癢的價格 對方要告他侵佔都可以告成吧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8-03-07 21:26:00
好啦 今天我寄一堆垃圾給妳 過幾天去妳家要回 不準丟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1:28:00
樓上你有看完整對話嗎?重點是箱子有原 主 的 名 字,連原原po對話裡都說可能是紙條黏到了根本原原po搬錯了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8-03-07 21:32:00
是沒看完 但原PO兇巴巴的說就算寄錯也不能丟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1:32:00
箱子的原主人根本沒有要把東西給原原po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8-03-07 21:38:00
這樣哦 我只看到這篇而已 沒有往回追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1:39:00
因為原原po主張箱子上有他的名字所以s大才會這麼說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8-03-07 21:49:00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消費者不負保不負保管義務。 我直接丟了阿 管我喔 我又沒侵占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8-03-07 21:52:00
就事件本身來說,丟掉那些東西的原原……po其實就沒錯。雖然他帶風向是真的xddd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8-03-07 21:53:00
真要鬧大 反告誣告或詐欺罪 是你疏忽.陷我犯罪你哪知道 我到底有沒有使用阿?? 有辦法證明嗎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8-03-07 21:57:00
C就善意取得哦xD只就剩餘部分返還就好了 還願意賠1500人真好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2:00:00
c到底怎麼證明箱子上有她的名字?原主一定有名字我能理解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8-03-07 22:01:00
不然呢,就算有怎樣也不會A一人承擔失主自己也承認無法證明了,你們是在跳針嗎?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2:03:00
失主子是不想追究吧!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8-03-07 22:04:00
你看完整對話記錄就知道了~~~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2:06:00
c是原原po 提醒一下skytower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8-03-07 22:06:00
沒有啦 上一篇的C似乎是失主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2:08:00
兩個人都確定上面有自己的名字,失主是說現在追根究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8-03-07 22:08:00
因為看較完整對話計畫,失主就找原原po算帳而已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2:11:00
因為就是原原po拿錯的啊?他可能看到上面有自己名字的標籤就拿走,但箱子是有失主的名字耶!標籤也不能確定到底是誰黏的還是掉的,只能說原原po很衰沒有確認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8-03-07 22:14:00
東西寄給我 我不一定就有所有權 但我沒有義務保管我丟了就好 寄給我這裡由 這行不通的
作者: qoocoo (黑炸機)   2018-03-07 22:15:00
混亂中黏到是原原po說出來的喔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8-03-07 22:15:00
講白點苦主只是有同理心,不然他也有立場不立馬賠。結果失主還說很多重要的東西要怎買給他?一副苦主應該的,什麼都要他負責。https://i.imgur.com/xEuasJo.jpg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2:17:00
q大,是失主先說的,然後原原po才自己也說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8-03-07 22:17:00
左邊是失主不是原原po吧?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2:18:00
https://i.imgur.com/xCZ4Pc5.jpg原原po自己說可能是他的名字掉在失主的箱子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8-03-07 22:21:00
原原PO這很明顯是侵占呀 在儲藏室誤拿別人東西...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8-03-07 22:21:00
雖然能理解,但我覺得結尾失主(qoocoo朋友)很誇張==https://i.imgur.com/Aw4kbPG.jpg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8-03-07 22:23:00
就算侵占 因為事微頂多賠錢了事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8-03-07 22:24:00
這不是一般說的侵佔哦,因為不法所有必須要有不法意圖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2:25:00
你要不要看一下是原原po先說失主的東西奇怪,加上自己的東西找不到一間一間問,一開始感覺失主是懷疑自己東西被偷所以才問原原po名字,加上原原po大意沒有確認朋友給的內容,把東西丟了,然後告訴失主他的誠意上限是1500??sunsky大要不要估狗一下"誤拿 侵佔"我覺得失主才有同理心吧 他相信原原po是誤拿而非侵佔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8-03-07 22:31:00
主觀上沒有侵占故意 又不會成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2:32:00
怎麼證明沒有侵佔故意?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8-03-07 22:36:00
主張的人舉證啊= =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8-03-07 22:38:00
有同理心口氣會像是「要怎賠我那些珍貴的東西」、「你有什麼資格」?!看完我只想直接鬧大。就像苦主說:很確定拿有我名字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8-03-07 22:38:00
跟朋友對話截圖貼出來 知道誤拿立刻歸還 看起來就沒有了
作者: Olalalalala (嗚啦啦啦啦啦)   2018-03-07 22:48:00
那要找誰???你怎麼知道不是原原po搬很多箱的東西的時候紙條掉在上面貼有我名字的紙條的東西就是我的嗎?不是吧?sunsky大你看一下這篇原po的回答,大概也是我的意思失主的箱子有她的名字這是可以肯定的對吧 因為她是箱子的主人 難道原原po看到箱子上有不是她朋友們的名字不會覺得奇怪嗎? 事實上她也覺得奇怪,對話紀錄有說,但她也沒有再去確認,只是把過程合理化了
作者: moon0430 (月兒彎彎)   2018-03-08 01:31:00
sunsky你家在哪阿,我去貼上名字我就可以隨意處分你的物品了是嗎?
作者: carrycool (凱莉阿酷)   2018-03-08 01:47:00
貼名字的人要負點責吧 另外之前去交換的時候大家箱子常常你丟我撿 上面有2個不同名字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被丟東西的人態度真的差了點
作者: kelly2005 (呀冬~)   2018-03-08 02:50:00
如果苦主能夠找人證明箱子上有他的名字,基本上就只要返還現存的物品吧。失主在這個狀況下要建構184的過失滿難的。所以只會走善意不當得利。另外,無緣無故的有人匯錯錢跟「朋友說有你名字箱子要給你」我覺得這邊就無法律上原因的善惡意應該有所不同。前提是他找到人證明箱子上有他的名字啦~不然以箱子內的物品是a的推認過失是會成立的想了一下根本有953條可以用啊!而且實務認為這條排除侵權的適用,所以不管依物權或是債篇的規定,都是依照不當得利法則運作,c只要返還現存物就可以了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8-03-08 04:48:00
下次搬家前買幾個人工鑽石 放在箱子貼上自己名字 等房東佔有或丟掉 再回來索賠幾千萬 可以這樣玩嗎?
作者: e3633577 (莫言默與)   2018-03-08 06:12:00
別的不說啦,拿匯款匯錯當作類比就是舉例錯誤
作者: DeFacto (Defecto)   2018-03-08 09:04:00
民法就是保障善意占有人,就是怕突然有第三人跑來說東西是他的。而究竟責任在誰,那是由主張者A要去證明的,你說已經有寫A名字證據呢?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3-08 13:30:00
那他首先也要成為善意占有人阿. A的東西在C那邊出現A就可以提偷竊了.是C要去證明他是善意占有,而不是偷你反過來先將C當成是善意占有者, 是覺得法律不保障物品的原始擁有人?
作者: kuran09 (玖)   2018-03-08 14:02:00
A可以告竊盜? xDDD 護航的真的很有趣
作者: teleportcat (轉瞬為喵)   2018-03-08 15:30:00
所以C有義務對A負責?公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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