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999911 (午后)》之銘言:
: 我是苦主的朋友
: 後續的處理就如對話內容所示
: 如果還有問題 我再幫忙補充
: 我是蠻生氣的啦C根本什麼都不用賠
: 箱子上面就是寫她的名字啊
: 今天妳家外面放一箱東西上面寫妳的名字
: 妳打開發現都是怪東西通通丟掉
: 不久後其他人來敲門說箱子東西都是她的
: 換作是我根本不鳥他
: 哪裡來的耐心陪她一一列清單、拖好幾天
: 還賠錢?
你這觀念完全錯誤阿.
如果今天有一筆錢 因為錯誤而匯到你的帳戶.
你沒有處理就擅自動用的話, 你是會被告的.
再舉個例子, 收到了PCHOME 24HR的網路購物包裹,
打開發現根本不是自己買的東西, 即便地址填你家,
你也是不能占為己有的.
就算要說上面的可能是帳號打錯 或地址不代表名字.
今天是因為有好幾個箱子. 所以你才會有那是別人的問題的錯覺.
但其實跟有幾個箱子都沒有關係.
如果今天只有一個箱子上面貼了你的名字.
有一個人跟你說有貼你名字的就是你的. 但他根本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要給你的.
而你因為聽信了他就取用.
結果發現跟你講的那個人根本搞錯了, 且他也沒有東西的所有權.
而東西真正的所有權人出來說他也不知道箱子是被誰貼上標籤的, 但那是他的東西.
東西證實是被你丟掉的. 最後也是在你手上.
妳真的要怪只能去找當時 把別人東西交給你的那位學長姊.
仍不能改變東西是你丟掉的事實.
講白了, 原PO很倒楣阿, 學長姊說是他的, 他就以為是他的.
但為什麼不確認呢?
如果你知道你會拿到幾箱, 而多了一箱來源不明的.
難道你也問都不問拿給你的人, 就隨便取用丟掉?
如果今天真的銀行匯一筆錢到你帳戶,
你也主張說是銀行匯給你的, 所以真的就是匯款人要送你這筆錢?
何況, 箱子也沒了.
上面是不是真的有貼原PO的名字也死無對證.
但確實是原PO把人家東西丟掉了.
你在那邊氣說C根本什麼都不用賠,
觀念也錯太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