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上了一課了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08:50
是這樣的,因跟前房東有糾紛,被扣押金不還
在臉書上抒發
結果前房東女兒馬上直接來公司找上司還押金並打我的小報告,
上司聽完對方說詞後找我
說為了保護我,還是希望我在臉書上發文注意公司形象
房東們都有地緣性,我除了會被告汙衊還會找不到房子租
目前是刪文了事,畢竟押金也拿回來了
只是我突然覺得很驚訝,原來臉書發文也代表了公司形象...
上了一課了
作者: sqqc89 (奶油餅)   2018-03-26 22:10:00
前房東女兒怎麼知道妳在哪裡上班?看臉書知道的嗎?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12:00
當初租屋房東有問,我老實答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6 22:13:00
她怎麼會知道你公司所在地?你發文為什麼選擇公開?為何不當面反駁上司?是我會反駁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14:00
我們有互加好友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6 22:14:00
之後還刪文處理,你害怕什麼呢?
作者: sanpf (sanpf)   2018-03-26 22:15:00
我不是天使,是肥宅QQ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6 22:15:00
有糾紛是誰對誰錯,其他人很難知道真相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16:00
怕被告呀可能因為太多人留言罵房東了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8-03-26 22:17:00
錢到手比較重要 還有找不到房子租你也信哦
作者: sqqc89 (奶油餅)   2018-03-26 22:18:00
前房東女兒找到公司來是不是想故意鬧大 不然私底下找妳約談就好了 個人覺得跟公司形象沒有關係 不過以後遇到這種事情私底下跟朋友抱怨比較好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6 22:18:00
你發這篇等會刪嗎?有些事建議當面回應,網路發文無法有效溝通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19:00
因為房東都不理我,已讀不回,我想溝通都沒辦法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6 22:19:00
如果無愧於心,就不必擔心訴訟
作者: sqqc89 (奶油餅)   2018-03-26 22:20:00
會跟房東加line講租屋上的事情 不會加臉書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20:00
會刪喔,我也怕上司看到又找我去講話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6 22:20:00
不理你可以寄存證信函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21:00
汙衊是刑法,處一年至七年有期就我笨,簽約時沒留房東任何資料,存證信函不知寄到哪?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6 22:22:00
沒這種刑法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22:00
對方不是當地人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6 22:23:00
簽約雙方要各留一份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23:00
謝謝跟我聊的大大,祝你們都遇到好房東喔~對方沒留地址,只留姓名跟電話在契約上而已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6 22:24:00
之前我也幫家人告過房客,欠房租
作者: sqqc89 (奶油餅)   2018-03-26 22:24:00
侮辱是指名道姓,毀謗則是沒有針對特定對象,應該說侮辱,不是誣衊。如果臉書po文是事實,應該不用擔心被告,這部分可能要等法律人解釋。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24:00
學到了簽約該注意的事了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3-26 22:28:00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作者: lys82456 (藍貓)   2018-03-26 22:32:00
你不是上了一課 是被唬了一課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8-03-26 22:34:00
感覺是社會新鮮人,但也不像⊙_⊙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36:00
之前都住家裡嘛~~所以這是算可受公評之事囉?對方的個資我都沒透露的
作者: kuarcis   2018-03-26 22:39:00
是的 假如你所有行為都照契約走 你對違約的事情發表評論你是在合理評論可受公評之事沒錯然後你的主管算是提醒你後面可能會發生的事情 房東不爽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40:00
謝謝,原來如此,那對方還截圖說可以告我,我真的被唬了>"<
作者: kuarcis   2018-03-26 22:40:00
租給你這件事情不是契約能保護你的 算是提醒你
作者: LaPAELLA (西班牙)   2018-03-26 22:41:00
地緣個屁
作者: kuarcis   2018-03-26 22:41:00
喔 不過假如你有用什麼形容詞破壞對方名譽 那就可能會違
作者: bio2133 (琤)   2018-03-26 22:41:00
真相不明,不知道你到底怎麼寫的,反正這篇也會刪,就給個箭頭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42:00
目前是搬到別的地方住了,謝謝喔,大家真熱心想知道的我可以寄給您看,私下應該就沒關係了吧?
作者: lastchristma (last christmas)   2018-03-26 22:46:00
說真的其實這樣很變態,我說公司,但很多企業確實會限制員工在社群軟體上的偏激或有傷害性的言論,簡單來說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搓湯圓的概念,房東他們一定也是知道這點才會刻意上門找你上司,我朋友是直接擺爛臉書用推特。
作者: Coordinate (Dr.)   2018-03-26 22:48:00
沒,這是正常的,但跟公司形象還好
作者: kuarcis   2018-03-26 22:49:00
提公司形象的確有想要嚇你的意味 看你會不會看在工作的
作者: asdf1212 (你是天使^0^)   2018-03-26 22:49:00
嗯嗯,了解,感謝喔,我先睡了,謝謝大家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8-03-26 22:51:00
基本法律常識 不及格
作者: Ame0310 (A米)   2018-03-26 22:59:00
好友可以刪了啦
作者: zscst   2018-03-26 23:12:00
我之前租屋處住10年了,跟房東互動良好,逢年過節都會互送禮送水果,我結婚時她還包一大包紅包給我!但我從沒加她跟我年齡相仿的兒子媳婦(同層不同間房、兩個女兒(已婚每天回房東家陪爸媽吃飯)的msn臉書或line~做人還是要保持點距離比較好
作者: Benado (金排球)   2018-03-26 23:23:00
ㄏㄏ你輸了面子裡子 檢討自己吧 笑死人還來討拍滾
作者: sqqc89 (奶油餅)   2018-03-26 23:24:00
樓上的房東人好好 好房東可遇不可求我是說樓樓上Benado大也太兇了 不要醬子嘛
作者: atrix (班班)   2018-03-26 23:27:00
不是不用擔心被告,而是法庭上不會輸,被告還是要去法院逛個半天去證明清白+打臉
作者: moka (±3)   2018-03-26 23:32:00
污衊是什麼阿???你到底說的是誣告還是誹謗?也有遇過好房東,兒子結婚請我們吃喜酒,還不准我們包紅包。颱風天叫我去他家吃飯吃水果。好房東可遇不可求QQ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8-03-26 23:48:00
臉書發文抱怨房東當然無關公司形象,問題是現在你房東的人都已經找到公司了自然是有關,加房東臉書還直接抱怨你也是蠻猛的
作者: nijivon (nijivon)   2018-03-26 23:55:00
所以有些公司會注意臉書動態 像我朋友航空公司就…
作者: c8c812345678 (c8c8 /)   2018-03-26 23:55:00
說不定你上司跟房東有親戚關係之類...
作者: eva19452002 (^^)   2018-03-27 00:06:00
如果臉書資料不要寫上公司名稱,不要穿公司制服拍照,po文完全不提公司名稱,總該沒事了吧?
作者: nodnarb1027 (nodnarb1027)   2018-03-27 00:10:00
臉書真的很沒隱私...拍拍
作者: darvipon (達比胖)   2018-03-27 00:38:00
如果你是上司每天被上頭交代一堆鳥事 他還要在管你私事不覺得你上司很倒霉?對方來公司鬧 公司就要派人對應上司也只是想要敷衍了事 你跟房東的事本來不關公司的事 現在鬧到公司來 公司派人對應 也希望你把事情解決 這樣也不行 只能你要求公司 公司不能要求你 何況這還是你的私事
作者: apprentice08 (sou)   2018-03-27 00:49:00
這可以用個資法告她?簽約人不是房東女兒,洩漏個資還找人家上司意圖可議,有點恐怖
作者: david210724   2018-03-27 01:27:00
刪文幹嗎
作者: Liening   2018-03-27 01:33:00
錯在你用FB
作者: nora12124545 (Mikuru)   2018-03-27 01:55:00
小心哦,網路上不認識的人還會截圖呢,網路隱私要顧好,權限最好都設最高(之前遇過就會很小心)
作者: azxcjer5638 (azxcjer5638)   2018-03-27 02:06:00
只能怪你自己,有糾紛就上法院,人家找到公司了,難道公司得為了你出頭嗎,公司形象就是要你別讓私事影響到這裡,總之還是歸咎於你自己手癢愛po文抱怨吧
作者: ohayoken (我是陳阿肯)   2018-03-27 06:26:00
這主管有問題,阿貓阿狗講個幾句就龜了
作者: linja (阿咪)   2018-03-27 08:21:00
房東恐嚇的嫌疑比較大吧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8-03-27 09:02:00
錯在你用FB+1
作者: shmily1005 (Tear)   2018-03-27 11:36:00
fb是自己的地方 沒設公開只設朋友看的到 又沒指名道姓 關其他人屁事 不認為有錯 那就是你的地方
作者: yop365 (腦子空空)   2018-03-27 12:19:00
污衊??
作者: navysoider (胖胖貓兒)   2018-03-27 12:27:00
除非妳講的不是事實,不然怕三小?房東去威脅妳就法院
作者: t6234200 (離離)   2018-03-27 12:52:00
沒事幹嘛跟房東互加好友,而且妳抱怨的時候其實可以隱藏對方
作者: braincandy (糖)   2018-03-27 13:20:00
你完全搞錯重點吧...1.不用加房東好友 2.要抱怨對方至少也要隱藏對方一下吧 也不要設公開 3.學一點法律常識 就不怕被人唬到 污衊是哪國刑法啊笑死人
作者: dethes (普疵普疵普羅米修斯)   2018-03-27 13:27:00
啊就只有妳們這些台女什麼大小事都要po在臉書上,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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