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每周2次嘿咻替她還36萬 做4次封鎖 判免還
說好每周2次嘿咻替她還36萬 做4次封鎖!法官判她免還
是砲友還是男女朋友,男女認知不同,又扯上金錢與性愛,法官這回挺女方。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張姓男子指稱,2015年在付費性交易網站認識路姓女子,
她稱單身,因經濟壓力有36萬元債務,談好一周陪睡2次,替她還清36萬後卻遭封鎖,甚
至嫁他人生子。
路女表示,2人是男女朋友,與別人結婚也是分手後的事,當時張男自願幫她還錢,因她
受不了對方要求他隨傳隨到,「每一次都含著眼淚忍著…」;張男也曾質問,「4次是恩
惠嗎?同樣花費我可以找更多人!」法官以「性自主是重要人格權」,認為該約定違背公
共秩序及善良風俗而無效,判路女免還錢、張男敗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03/1327556/
心得: 在付費性交易網站認識到台女,並不代表女性身體性自主權就該被台男制約。
且台男出於愛戀斗內金錢予優質台女亦屬理所當然。
支持法官的u質判決。 #MeT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