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立法院修法通過
以後公務員 老師 警察 等等
如果離婚了
以後前妻(或前夫)仍可以領走你的退休金一半 節錄新聞稿如下:
年金改革新制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考試院會日前通過公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條文中納入離婚配偶退休金的分配,規定「分配比率以公務人員與離婚配偶於法定財產
制或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期間,與公務人員審定退休年資重疊的部分,按重疊期間占審定
退休年資比率的1/2計算。」
也就是說
如果婚姻期間跟年資期間全部重疊 最高就是能領取1/2退休金
舉例來說 如果老王和太太結婚30年 工作30年 期間完全重疊
但晚年才離婚
他退休之後就必須把一半的退休金付給前妻
等於大家如果找公務員 警察 公立學校老師當另一半的話
以後就確定能分到對方的退休金 最多能分到一半退休金
感覺對配偶也蠻有保障的
大家會贊成這個制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