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某位小三自殺滿一週年

作者: sbkm (浮光掠影)   2018-04-27 22:19:24
※ 引述《sading7 (sading7)》之銘言:
: sbkm: 查無不法 罪疑惟輕這麼簡單的問題都不能理解 你的法學被當嗎
點名我我就回你啊。一開始還想跟你們討論比較有可說性的話題
結果通通都在他就是小三阿 
74團無腦阿 看了就覺得沒救了
: 看有人把南檢不起訴報告中的罪疑唯輕
: 當成一種依然可以認定陳星有性侵林奕含的機會
: 死抓著不放
: 就感慨之前聽人說74團法盲多,果然是真的
: 罪疑唯輕與無罪推定、罪刑法定主義一樣是刑法原則
對沒錯。我還可以幫你補充無罪推定原則可以防止冤獄發生
: 罪疑唯輕原則是什麼?
: 罪疑惟輕原則,或稱為「罪疑唯利被告原則」,常和無罪推定原則一起使用,是檢察官或
: 法官針對被告就犯罪事實的實體法上之認定,應該依其職權調查,並以自由心證原則,而
: 評價其證據證明力,如果已經窮盡所有法定證據方法偵查該犯罪事實,仍無法證明其確實
: 有犯下該犯罪事實時,應為有利於被告之無罪推定。
: 給74團法盲白話翻譯一下:沒查到犯罪事實就是無罪啦! 不然是要搞冤獄膩!
你還是看得懂字的耶。沒有查到犯罪事實=林奕涵合意跟陳興性交喔?
你的邏輯很詭異耶。
所以意思是說是說因為看不到空氣,所以我們可以得證空氣不存在囉?
你的意思是說只要不起訴的案件,無論是查無不法還是罪疑唯輕當事人都是清白的
你們就可以拿這個去攻擊一個無法說話的人囉?
因為被檢調說合意交往,就可以推論他們的性交也是合意這樣喔?
這中間有什麼邏輯關係你可以告訴我嗎
邏輯有問題法學沒學好的是你吧。
還加一個文盲。
: 南檢不起訴報告的結論這樣寫到:
: 陳O星此部分之犯行,除告發人主觀臆測之指述外,查無其他客觀積極證據可資佐證,本
: 於罪疑唯輕,利歸被告之無罪推定原則,應認其罪嫌均不足
: 黃字的部份74團自然是自動忽略了,只看的到罪疑唯輕四字
: 這個所謂告發人就是74團啦,小說看的太過入迷,信以為真,就滿腔熱血去告發了
: 結果呢,害林奕含成為全國皆知的小三
你有沒看到那句利歸於被告?
什麼叫做利歸於被告要我解釋白話文給你聽嗎?
就是我找不到證據,但是我顧及你的權益,所以必須相信你
這事情就是羅生門
我不是說大家要去追殺陳興的家屬
但是也不應該把事實顛倒成這樣
直接把一方腦補成就是合意性交
那段話真正的意思是:我不知道他們到底是不是合意的 但是沒有證據證明是強姦
基於有利於被告的原則 不可予以起訴
死人不能說話就人人落井下石嗎?簡直噁心
作者: floh (璇)   2018-04-27 22:20:00
推最後一句尤其贊同 最近這串真的很噁心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8-04-27 22:21:00
空氣檢測的到耶… 你不僅法律常識匱乏 物理常識也…你的邏輯就是迷信者的邏輯: 你無法證明上帝不存在 所以你
作者: carnie   2018-04-27 22:22:00
十點了 大家不睡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8-04-27 22:22:00
不能說上帝不存在。 這種邏輯是很常見的沒有意義的詭辯
作者: carnie   2018-04-27 22:23:00
管他有沒有意義 你就無法說服別人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8-04-27 22:23:00
上帝可以置換成任何一樣東西 例如幽靈、地底世界、亞特蘭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8-04-27 22:23:00
來了,果然來了,法院認證的合意還能扯羅生門。你真當檢官不會去詳查喔,這是重案耶,法盲罵人法盲我笑出來了。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04-27 22:26:00
呃,不合意就當然是強姦了,不過要先能證明不合意吧?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8-04-27 22:29:00
推。不理解怎麼有人世界是法官講罪證不足就表示是100%全過程合意;同時法律上的無罪還是要尊重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04-27 22:33:00
邏輯真的很跳,不然沒證據前,大家爸媽都不是清白的。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8-04-27 22:35:00
你就是爸媽不清白的證據
作者: dlOvOlb (Francis)   2018-04-27 22:37:00
你覺得你的論述以酸酸的水準他們看得懂嗎?我是覺得他們這些邊緣人只是想引起注意罷了,自以為自己理性,卻又愛引戰,現實生活不如意,只好在網路上找樂子囉~你就別浪費你的時間了。
作者: Laevateinn (救世劍)   2018-04-27 22:40:00
哈哈,這邏輯真有趣
作者: traman (無名)   2018-04-27 22:40:00
證明沒有 有多困難你知道嗎每個都講 因為不能證明沒有 所以你可能有 你知道有14萬種可能性嗎
作者: icou (已哭)   2018-04-27 22:43:00
.......說真的你的邏輯我反而歎為觀止
作者: cashko   2018-04-27 22:48:00
樓樓上是復三梗XDDDDD
作者: traman (無名)   2018-04-27 23:06:00
我看過 只有一種可能 陳星有性侵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8-04-27 23:13:00
給你補一下法學常識好了。會這樣寫,就是不把話說死留餘地。因為在科學上考慮到也可能有0.00000001%的機率。就像我說樓下強姦母豬送去給檢官審理,檢官也會考慮到那0.0000001%的可能性,也是會寫罪證不足不予起訴。這樣懂?尤其是這種重案幾乎不起訴都有近100%的確定率才會這樣判。所以你醒了沒?
作者: traman (無名)   2018-04-27 23:15:00
你怎知道我強姦母豬的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8-04-27 23:18:00
...動保團體跟我說的。
作者: MT6797 (Helio-X20)   2018-04-27 23:29:00
套你這邏輯全球起碼六十億人無法證明自己沒有性侵林奕涵,甚至你也是嫌疑犯,怎麼不去自首?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8-04-27 23:30:00
天阿 原來林可能被六十億人性侵過 太震驚了
作者: traman (無名)   2018-04-27 23:35:00
我只有強姦母豬而已
作者: NingK (檸~)   2018-04-27 23:50:00
你的不合意性交也是建立在你自己的想像空氣之中阿林跟陳的合意不是沒證據哦,所有人證物證都積極的指向她是合意唷只有74團整眼瞎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8-04-28 00:34:00
無法在法律上被證明的事情,就應該當成清白無罪的來看。誰還跟你羅生門,只會用專業術語還跟我用錯地方,一點基礎法學的概念都沒有, 照你這敘述邏輯真的60億人都有嫌疑。未違反意願的性交,不是合意性交不然叫什麼。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8-04-28 00:36:00
誣告罪倒是不用在法律上被證明就可以喊了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8-04-28 00:45:00
95%以上信心水準我就敢說是,如果每一件事情要100%你才敢說,這輩子我看你不用說話了。不過啊,既然你都知道他是清白的,而且機率這麼高,還來說這是羅生門帶風向,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作者: traman (無名)   2018-04-28 00:58:00
0.01還不敢說死 但一堆無視99.99的來搞笑
作者: sbkm (浮光掠影)   2018-04-28 01:01:00
我覺得很奇怪你們沒有中性的說法嗎?一定要不是強姦就是和姦?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8-04-28 03:10:00
74團超可悲的
作者: s900037 (4C)   2018-04-28 03:40:00
姆咪太姆咪啦 不過人死為大 我不相信錯只在一個人身上只是大部分的人都是局外人 這樣的文字之爭好像也沒辦法愈辯愈明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