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做個總結好了。
本來19-A的用意,
是怕影響板眾閱讀才設的。
基本上用重複推文五次以上來罰這款沒問題。
至於19-B的用意,
則是防止針對個人所設立的。
目的是希望大家都能夠放心且自由的討論。
But,人生最雞巴的就是這個but。
不知曾幾何時,
這種針對個人文章干擾的條款,
加了一個"不同"文章的但書,
字面上來看,
就是只有一篇文章經原作者制止不聽,
仍不足以達成入桶條件,
至少同時要有兩篇以上才行。
至於q版主的情況,也就是看準了這個點。
你說要桶19-b嘛,也不對。
因為只有單篇,
如果你說要桶19-A嘛,
他也不算重複之類的干擾推文,
只是那篇再跟作者吵而已。
我的結論其實也跟貢糖一樣。
還是把生魚片原版本的板規改回去吧。
不然19-b根本用不到,形同虛設。
我是覺得三位板務都弄的還不錯啦,
每天板上開戰還能這麼和諧也是厲害呢。
※ 引述《success0409 (貢糖新衣)》之銘言:
: 呃
: 剛才看完第19條板規
: 覺得是不是在修板規的時候弄錯文字?
: 畢竟
: 「單篇」多次離題或使用無意義文字所侵害的是該文作者在文章的討論權益
: 「多篇」重複表達相同意見致生負面影響的侵害是所有板友的閱讀權益
: 結果現在怎麼改成這個支離破碎的樣貌?
: 生魚片時期的板規是現在這樣嗎
: 為何q板務有空講整篇扯東夾西的話
: 沒空把最初板規挖出來看
: 然後c板務的判斷標準跟海綿一樣伸縮自如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情
: 有時寬鬆到真的有人的權益被侵害了
: 他卻認為是發文者應承受的義務
: 但鄙夷的文字,也就是侵害特定對象(非個人)的處理又抓得嚴格
: 這好比在街上大罵一句:“**族群都是男Y女X”,警察就把你帶走
: 但整天在別人家門口挑釁甚至語帶汙辱
: 卻要求受干擾者“生活在社會要多忍耐”
: 又很不幸的是,c板務這樣卻還能算這幾任板主中,比較正常的管理者
: 總之麻煩先想好第19條的創設用意(不知道不會去問寫這條板規的人喔?)
: 然後我覺得「多篇」的「多」,三篇就可以符合入桶要件
: 假設是「單篇」,則傾向文章作者自行決定,
: 倘若作者沒意見或沒發覺而未檢舉,
: 縱如q板務大開連噓,也不應由他人檢舉或板主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