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昨天發在women_picket ,但還是移到人多的地方討論好了
從很久以前我就覺得很奇怪了
明明不同IP,沒有證據,為什麼可以檢舉
甚至版主還送審
今天有人甚至惡意檢舉我是Adair1104的分身
首先他以我IP 相似 都是42開頭
那個有腦的人都知道是中華電信的動態分配的IP
若是這樣成立,我是不是只要找2個都是用中華電信的人
因為其IP都是42開頭,就可以惡意檢舉版規18
查詢IP: 42.73.32.158
IP國別: 台灣 (Taiwan)
ISP來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EMOME-NET)
IP地理: 城市:Taipei 緯度:25.0392 經度:121.525
還是只要發文地址來源為中華電信,都可惡意檢舉?
你的IP為: 114.137.68.23
IP國別為: 台灣 (Taiwan)
ISP 來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EMOME-NET)
IP 地理: 城市:Taipei 緯度:25.0392 經度:121.525
並且說我發文風格相似
請問發文風格什麼時候也可以變成證據了?
如果這樣,是否開啟了大惡意檢舉版規18的時代
請版主明鑑
//此處感謝mono5566指正
若這樣證據缺乏的情況下還送審,等同只是憑感覺就說你犯法,先抓去送審再找證據
抓到證據就有證據了
這樣會是開啟女版有罪推論的先例(還是早就開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