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還是一樣 女生要好好保護自己
婚前約泡並沒有錯
之後有房胃雞智 也沒有錯
法官檢察官不通人情很過分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cYuqB ]
作者: yeo12 (ye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喜歡硬硬ㄉ」空姐婚前約砲 提告性侵
時間: Tue May 15 12:57:25 2018
「喜歡硬硬ㄉ」空姐婚前約砲 提告性侵
2018年05月14日 14:54 小 中 大
空姐婚前約砲被男友抓包,還稱遭撿屍性侵,現在恐吃上誣告罪。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國內一名知名航空的女空服員有已論及婚嫁的男友,沒想到她竟和一名22歲的陸軍肌肉砲兵
約砲,兩周內約4次、每次見面至少做3次,事後控告對方性侵;但砲兵大聲喊冤,提出兩人
「喜歡硬硬ㄉˇ」的對話紀錄。警方將追究空姐的誣告罪嫌。
《自由時報》報導,這名空姐不到30歲,透過交往網站找上砲兵,但因被男友發現異狀,她
謊稱在某次聚會中遭阿兵哥撿屍。但空姐男友對女友的說法存疑,表示要看到正式的報案三
聯單才相信。
空姐到警局時要求「只備案不提告」,但由於妨害性自主罪屬於公訴罪,她也只好製作筆錄
。砲兵接獲警方通知還一頭霧水,後來得知女方的指控極力喊冤,他說,兩人在2個星期內
約在汽車旅館4次,每次都至少嘿咻3次,共發生12次以上的性行為;他也提出兩人的鹹濕對
話紀錄,包括「喜歡硬硬ㄉˇ」。
警方調閱摩鐵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空姐和阿兵哥進出時都有說有笑,並無女方指遭性侵的情
形。役男事後向警方說,已獲得對方的和解,拿和解書希望撤銷此案,他也不會追究對方的
誹謗刑責。但由於性侵案為公訴罪,警方訊後依性罪嫌函送役男,並將追究空姐的誣告罪嫌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514/11692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