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大學生與國中生的戀情,算誘姦嗎

作者: musupotherfo (musupotherfo7)   2018-05-18 13:52:01
大學生本身就掌握著比國中生更高深的知識
甚至使用其位階壓迫女國中生
產生權力不對等的關係而造成戀情發生
以我的看法是誘姦沒錯
但我的意見不代表大眾的意見,因此在這拋磚引玉
期許各位能夠發表各自的看法
嘉義縣1名21歲的陳姓男大生,先前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2名同校的13歲女學生小慧及
小敏,並陸續與2女發生性行為,直到小慧攜帶驗孕棒被老師發現,全案才因此曝光;嘉
義地院審理後,由於男大生並未違反2女意願,而且均已達成和解,2女皆表示不再追究,
法官遂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陳男2年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前年7月間,陳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慧(化名),雙方相約在新港鄉某學校碰
面,陳男跟小慧親吻及擁抱後,隨即將她帶進身障專用廁所內,對小慧撫摸胸部及下體,
並要求對方幫他口交得逞;同年8月間,陳男透過小慧介紹後認識小敏,雙方利用交友軟
體聯繫,陳男在2個月後約出小敏,並將她載至河堤,同樣對小敏親吻及摸胸,最後兩人
還在車上嘿咻。
小慧事後向小敏提及,陳男曾要求她口交一事,小敏憤而質問陳男,但陳男連忙否認,還
反指小慧亂講,後來小慧帶驗孕棒去學校被老師發現,只好坦承與陳男發生過性行為,並
將小敏也與陳男發生性行為一事告知老師,全案才因此曝光。
2女應訊時均表示,陳男違反其意願性交,但法官調查後發現,2女描述情節有諸多可疑之
處,說詞難以採信,陳男顯然並未違反2女意願性交,而且事後均已達成和解,遂依對未
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陳男2年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05-18 13:56:00
樓下羨慕
作者: qazieru (=w=)   2018-05-18 13:58:00
羨慕 QQ
作者: deathly (隱者)   2018-05-18 13:59:00
當然是啊 要把那個大學生的生殖器剁碎!!!!!
作者: s01714   2018-05-18 14:00:00
大學生對國中生是有什麼狗屁權力
作者: deathly (隱者)   2018-05-18 14:00:00
各位鄉民 你希望你的女兒都被誘姦嗎?女兒無社會經驗嬌弱有啊 大學生當然有權利啊 他有比國中生豐富的社會經驗可以藉豐富的社會經驗對國中生直行誘姦
作者: djilfjomw (Popcorn派)   2018-05-18 14:02:00
權力不對等?= =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8-05-18 14:02:00
大學生送個150零錢包,國中生大概就跟著走了吧
作者: VoV (VoV)   2018-05-18 14:08:00
第三篇新聞了
作者: DaiRiT (戴爾特)   2018-05-18 14:09:00
40幾歲富商送個名牌包給二三十歲已出社會的女性也搞不好跟著走啊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8-05-18 14:39:00
不要搞未成年啦戀童癖真的是噁心
作者: huiminyu (光陰的故事)   2018-05-18 14:41:00
我大二的男同學也常帶國中妹子回去睡,還會炫耀。後來他生一個女兒,我們都在等他報應
作者: ChikanDesu (癡漢)   2018-05-18 14:45:00
想想自己以前國中有多腦殘就知道去把小妹妹根本是垃圾行為
作者: qazieru (=w=)   2018-05-18 14:45:00
樓上還真天真相信有什麼報應
作者: ChikanDesu (癡漢)   2018-05-18 14:46:00
2,30歲已經法律上身體上都完全獨立了根本不能比較好嗎
作者: anabanana (香蕉那那)   2018-05-18 15:49:00
成年人無法吸引年紀相近的人,靠著社會經驗多一點去跟剛青春期的孩子發生關係,這種行為超惡意的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8-05-18 16:22:00
台女就喜歡相信怪力亂神啊,報應星座血型,這智商唉
作者: lovetoo (too)   2018-05-18 16:51:00
權力不對等?位階?乖,多唸點書…
作者: metalman0816   2018-05-18 17:29:00
純交往不算
作者: hotmailcom (賢師)   2018-05-18 18:52:00
所以國中對國小也是誘姦?
作者: pchome321 (wendy)   2018-05-18 18:52:00
不要臉!誘拐小女孩、就是没本事才挑小孩子下手
作者: MsSarah (莎拉小妹)   2018-05-18 18:55:00
呃所以權利不對等在哪 文章中沒有提及他們的權利阿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8-05-18 20:19:00
有點基本道德的才不會去碰十三歲小孩好嗎?
作者: yctung1224 (慶丁)   2018-05-18 22:22:00
我朋友17 她男朋友43(補教介)在我看來超噁心
作者: shoinchang (orange)   2018-05-19 02:01:00
是沒有權力不對等 但就是卑鄙趁人心智不成熟下手想發洩性慾而已 對那麼小的女孩子不就是想要年輕肉體而已嗎 難道會愛上差距很大的內在?除了仇女及戀童魯蛇正常社會人士會認同這種戀情?
作者: h0103661 (路人喵)   2018-05-19 08:55:00
只要女方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就是誘姦,懂嗎同性戀跟其支持者應該會支持啊!他們可是正常人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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